陳恩典 wrote:a大 雖然不友善!還(恕刪) 身體不好仍然努力賺錢養家,和那些身體強壯卻想不勞而獲的人比較,您值得尊敬得多,更不欠任何人任何解釋,仲介房地產跟一般行業一様都是工作,不是什麼罪過。每一個行業都有它的門檻,眼紅的人有本事自己去做做看,先掛出自己響亮的招牌 “總是幫客戶賠錢賣” 來證明自己比別的仲介高尚,就看有誰願意將房子交給他賣?
看了前面20幾樓的回文內容之後,害我晚飯都差點都吐出來了01何時需要一位仲裁者出來主持正義,又或者是公道伯(王x平)出來喬事情了?不就是一位整天到處蹭來蹭去,打嘴砲耍耍嘴皮,像隻九官鳥一樣..........說來說去永遠都是那幾句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