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圖很好,但部分的保全處理方法我個人覺得不適當.保全站在路口,應該是看道路狀況是否安全與允許通過去【引導社區出來的車輛】是否可以通行.不是把幹道的車輛擋下來,好讓自己社區的車輛先行通過!(可以參考南港中信大樓停車場出口的保全,我覺得這樣的做法就很正確,確定通行安全後才放車,又不會有爭議)開車的時候,我會停下來...(因為我怕撞到他,即使保全行為不合法,但害保全受傷我也很難規避責任)騎車...那就看路況跟保全的處理方式了,基本上我不認為他是【執法者】所以會視交通狀況決定要不要鳥他.
火鳥打雜工 wrote:所以早上上班時路上看到那些義工媽媽在十字路口擋路讓行人通過的也算違法囉?? 行人和車輛不同吧! 行人在斑馬線上的權利本來就是無限大, 尤其是沒號誌的斑馬線路口, 本來車輛就是要禮讓行人的, 既然必須要讓了, 就沒有站出來擋車這種事
保全只是警示作用,站出來只是提醒有車要出來,不鳥保全也不會怎樣,最好的方式是社區有車要出來已經接近馬路時保全在出來,擋車也要注意安全距離。早上的導護媽媽也沒有權利攔車,不過他們也不會攔車,只是在變綠燈時站出來讓學童安全通過而已,所以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哎呀 我一開始就說了社區保全都是等沒車或是路上的車子還很遠的時候才出來站到馬路上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衝到馬路上攔車如果是不管路況直接攔我自己是住戶也不覺得OK但是總有開車或騎車很快又很殺的在車子還沒完全出去前因為看到保全在馬路上就不爽繞了過去~~害正在出來的車子要急煞如果說這樣還是社區的車子或是保全的錯那住社區的不就都不用開車或騎車出門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