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的 " 核實認定 " 去計算 :
( 房屋評定現值 ) / ( 房屋評定現值 + 土地公告現值 ) = 房地比(房子佔所有價值的比例)
故售屋賺了525萬 (扣除所有的費用後),就是用525萬 x 30%(假設)= $ 157萬,再併入所得稅。157併入所得,我想會用到20%稅率,等於次年報稅要繳 157$ x 20% = 32萬的稅
第二種:用房屋評定現值去算:
假定房屋評定現值200萬 x 林口區適用稅率 30% = 60萬,再納入所得稅去申報。假設所得稅率20%,60萬 x 20% = 12萬的稅
成本還要加上以下:
1. 房價: 12.5*30=375萬
2. 房貸利息: 5年 30萬
3. 裝潢: 50萬
4. 售屋仲介費 900萬*4%=36萬
5. 售屋土增稅: 12萬 (假設)
6. 管理費5年:9萬
7. 售屋所得稅: 12萬
除了這5年房價增加較快速會有所謂房價淨利外,一般基本的每年上漲5%其實別說賺了,根本只是打平(別忘了光房貸利息就2.3%甚至更多)
沒買屋的只看到帳上數字賺很大,卻忽略還有很多隱形的成本.就算每年漲5%不賺,沒買屋的還是哇哇叫.
就算跌價30%,林口回到20萬/坪,沒買屋的還是嫌林口遠,林口潮濕,林口冷...那些嫌房價太高的是賺很多嗎?為什麼不能住蛋白/蛋殼區? 也不秤秤自己有幾兩重
sizwu wrote:
增值的幅度比不上課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