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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露台問題?


steelfinger wrote:
另外一位朋友的媽媽非常厲害,專門搶這種露臺戶,她的一間二樓露臺戶是1+1套房,露台則在建案剛蓋好時,與其它7戶講好連合蓋玻璃屋,但不是全蓋,例如7坪的露台蓋了3坪半,所以最外面來看還是保有露台該有的露天性質。

那是因為在某個大小以下的透明採光罩,
只列管不強拆,
除非管委會堅持要拆掉。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貳、新違建之處理

七、以竹、木或輕鋼架搭建之無壁體花架,其頂蓋透空率在三分之二以上
而面積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位於屋頂平台最高高度在二公尺以下
、露台或法定空地高度在二、五公尺以下或低於該層樓高度,及未占
用法定停車空間、避難平台、巷道或防火間隔(巷)者,免予查報。

十七、搭建於建築物露台或一樓法定空地之無壁體透明棚架,其高度在三
公尺以下或低於該層樓層高度,每戶搭建面積與第六點雨遮之規定面
積合併計算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未占用開放空間、巷道、防火間
隔(巷)或位於法定停車空間無礙停車者,拍照列管。

alfa75ie wrote:
低樓層露台的確怕哪天...(恕刪)


露台優缺點的部份,我想很多人都放大了缺點,尤其是小飛俠的部份,這個方向有太過杞人憂天,生活甚至於人生中有太多事情與狀況更值得去擔心與煩惱,為了一個極小可能性的隱憂而放棄,不正如同害怕墜機而拒絕出國旅行?

一般的垃圾、雜物與菸蒂,才是露台戶在生活中真正有機率會遇到的問題。前文提到的朋友,她的玻璃屋小餐廳,最令她困擾的就是高樓層常有人抽菸亂丟菸蒂,掉在她的玻璃頂上,由於她住是套房產品較多的大樓,住戶來來去去也不知道是哪間沒有公德心,甚至可能還不只一間,因為煙的牌子明顯不同,而有些人還練過彈指神功,特別喜歡將抽完的菸蒂彈到更前方沒有頂的露台,朋友總是擔心萬一菸沒熄掉引起火災,或是被狗吃下肚該怎麼辦(有些拉不拉多就是什麼都吃)。

至於我本身房子的露台,也許是大樓房價的高低某種程度上也會影響入住戶的水準,住到現在除了偶而有人在半夜澆花,水滴滴答答落在露台玻璃頂上誤以為下雨了,沒有什麼垃圾或雜物落下的問題。

好處的部份就很多了,生活瑣事中,洗衣可以直接曬棉被等大型衣物,打掃時物品都有地方可晾乾可以暫移堆放,有雅致可以種種花花草草,朋友來還多了一個大空間可以烤肉活動,這些都是我生活中真實出現的露台方便性。

最重要的,現在的大樓房子都是寸土寸金,都把房子設計的美輪美奐,多了一個露台,很多必要但是擺在室內就是會佔空間,就是會影響整體美感的生活物品,例如拖把、水桶、臉盆、資源回收桶…等等,都可以放在開門一步可得的露臺區,事實上,就算真的把露台拿來堆雜物也好用又不心疼。

曾參觀過一間與我房型完全一模一樣的高樓層無露台戶,就僅有一個一坪大的小小陽台,放了洗衣機就放不下洗碗機了,只能把洗碗機裝在室內但廚房空間又不夠大,另外陽台又要曬衣服,又堆滿了各式各樣暫時不會用到但又不能丟的雜物,此時真的只能暗自慶幸,有個大露台為房子帶來的生活好品質。

lulalla wrote:
那是因為在某個大小以...(恕刪)


真專業!我沒有查過這些法規細節,但是應該就如同文上所說的,我的露台為建商一開始就建好的有拍照列管,朋友房子露台的增建,也是在新大樓管委會剛成立之初,有溝通過並都符合其法規範圍。

正如我說的,露台要建的好,蓋的巧,方能堂堂正正的使用,並為生活加分。
新竹不會拆
lulalla wrote:
那是因為在某個大小以...(恕刪)

iris5861 wrote:
所以有露台的應該在能...(恕刪)


正確的說現在法規露臺新裝加蓋物如遮雨棚.玻璃屋.外推..等都是違規.
但好像多少範圍內的遮雨棚是允許.但是就算允許管委會也不見的同意.
因為會有破壞社區外觀的問題.一個社區沒幾戶露臺戶.基本算弱勢.
你有本事偷跑到全社區都沒人發現就算你賺到.但只要有一個住戶發現
去檢舉.那你裝的就要有被拆掉的心理準備.如果你買的是中南部或郊區.
還好一點.雙北市或是其他縣市市區就比較會被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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