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nibalism wrote:賠償還是要走法律途徑...(恕刪) 你說我留言不理性,這點我可以承認,借屋裝潢事情沒判斷清楚的問題,這部份是我一直相信建商快交屋的說法,目前會等到9月過後看最後期限內是否可交屋,若不交屋就會看建商是否會依照合約直接賠償或者是還要我們住戶跟他打官司
高杳杳 wrote:1.法理上住戶也可要求政府強制履約的‧(恕刪) 簽約對象是政府?台北捷運公司?捷運局?還是建商?買賣契約跟建商簽卻要求政府履行?買房子是大事,更有使用規劃,對很多人是一生的投資,不急????
troychang01 wrote:簽約對象是政府?台北...(恕刪) 1.建物沒有問題‧2.土地政府不過戶‧3.政府與建商有紛爭‧(就去協調)4.政府與建商不能影響善意第三者‧(所以住戶有權要求政府執行)
有兩個大限,第一個是建商的,是在9月;第二個是政府的,是在明年選舉明顯的,現在是建商的大限先到。如果你是聰明的住戶,就應該向建商施壓,真的不行,再明年再向政府施壓。以受害者身份向建商施壓,不但政府會幫妳,輿論也會站在住戶這邊,畢竟現在是建商人人喊打。但向政府施壓會有大問題,因為動作太大,有人還有提要國賠,會變成社會頭條。這樣就是和全台北市民為敵,輿論不會站在住戶這邊,反而容易得不償失。
1. 建物沒問題嗎?政府因為美河市這個案子不只被監察院彈劾過一次, 除了去年底(2012)的那一次大家可以去找2010年的新聞來看看, 監院是怎麼彈劾當時的北縣政府, 截一段給你看看"法定空地不足,嚴重破壞都市均衡發展與居民生活環境"2.政府不過戶土地的原因有去了解嗎?原因是低價徵收的交通用地, 依法無據再轉賣給私人, 不是繳保證金35億就可以過戶的這樣的財產重分配是不公義的, 司法絕對該介入, 百姓不可不關心3.政府與建商有紛爭‧(就去協調)這麼大的金額與爭議, 不是私下協調就可以解決的更別以為重新艦價後大家把利益再分一分就OK4.政府與建商不能影響善意第三者‧(所以住戶有權要求政府執行)你當然可以要求,但政府可以因為你與建商的合約與其他位階更高的法律衝突, 不理你啊別以為善意的第三者手上就會有尚方寶劍高杳杳 wrote:1.建物沒有問題‧2...(恕刪)
我認為建商不會去和政府撕破臉,因為和政府有太多案子在合作;但建商把住戶推上第一線去對抗政府則有失厚道!善意第三者?北市士林文林苑同意戶房子被拆掉,也是善意第三者,不是照樣被擺爛?推拖下去對政府無傷,但對住戶卻重傷!我認為住戶須有長期抗戰準備,可以的話還是考慮換建商別的案子,買預售屋和期貨一樣,風險要控管先跑先贏!另外一點,住戶今天如果因為不可抗拒因素無法繳清尾款,建商可是不會同情你,照樣依合約斷頭!
誰在扣誰帽子啊?上一串是誰一直懷疑別人不是住戶?一直在叫別人換帳號?說住戶粉絲團是建商粉絲團?弄到我貼證自清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2838515&p=128這些才是扣帽子好嗎?不回去看看自己回應嗎?誰在攻擊扣帽子上面的串各位都爬得到其他住戶個人建議也不用回這了還有很多其他串這串標題很像我們住戶很慘一樣而且常會有人莫名扣別人帽子卻反指說別人在扣或者是把社區內部資訊公開出來外洩徒增社區困擾各方面今天不給過的是政府但有人一直偏向政府方?不過說明會上應該可以期待看到某人對建商施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