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LinLin wrote:
有時感覺蘆洲的警察不...(恕刪)
警察不就是該依法執行辦案嗎...有啥不好當的...端看認不認真...想不想而已
你說開單傷情面...那好歹派個巡邏員警來告誡一下...結果連個影子也沒有...
警察那麼好當...可以懶到這種程度
我很想找朱立倫或馬英九跟我走走中正路民族路跟三民路這塊三角地就好...
看他們怎麼交代...帶領的政府跟市府單位連這種事情都處裡不了...連任個屁
這種事情那些警察跟公務人員每天上班巡邏都會看到的違規...還要人民寫信打
電話才處裡(事實上只有敷衍)...那這些公務人員該抓去槍斃了...坐領乾薪..
難怪一堆人都要去考公務員...隨便當當就好還可以領個4~5萬
內人的老闆也是在地田僑仔
也認識該地主
據他表示
該地主目前並不打算出售該地或自行蓋屋
換言之
釣蝦場會繼續存在
而且
它的生意如此興隆
應該可生存很久

所以
當你想買周邊的房子
又因這個嫌惡設施而裹足不前時
房仲若對你說:放心!釣蝦場將會遷移
記得~
千萬千萬別聽信他的唬爛
否則~
不管市長或警長都

ShinLinLin wrote:
只有員警去協調那個釣蝦場外不要亂停車而已,但變電箱佔據整個人行道,及狹窄的人行道上不時有各種燈箱、腳踏車、機車等亂停放,中正路要走去坐捷運真的很不方便,也很危險。
其實人行道,也可投訴蘆洲清潔隊,佔用人行道的招牌/燈箱,有反應後,可當拉圾收走還蠻有效果
寄市長信箱,要持之以恆,最好有相片,員警剛開始先勸導,第二次/三次才會開單,好像1600元
紅單開多了,就會退出人行道
警察是依法辦事的,有人反應一次,才會勸說一次
反應二~三次,才會開單一次
之後每反應一次,就會每一次開單
記得要照相,這樣警察就沒辦法自行銷案
多多反應明天就會更好,畢竟跟生命安全有關,你也是做善事一件(功德無量)老師不是有教日行一善
記得有反應就會往前推一步。
而釣蝦場,偶覺得還好,至少也有個娛樂的地方,(雖然偶沒有在釣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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