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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良XX市..有被騙的感覺

下斡旋時
仲介有告訴你可以用邀約書嗎??
如果沒有告知可以使用邀約書
那版主你應該不會輸..
訂金沒收是違法的
你可以上網查查就知道了
談完之後又沒有再補你一槍 說那個價格不含仲介費?

付斡旋金不就是要仲介站在買方的立場向賣方談價格嗎! 可是往往都是買方付了斡旋後反而被要求加價. 板主的遭遇我也遇過, 差在我發現仲介一直在匡我(明的說謊, 方式跟板主遇到的一模一樣), 所以我沒付斡旋金.
板主最糟糕的情況就是損失十萬元. 或許可以明說你的降價需求(如果板主真的喜歡這房子而只差在價格), 如果這房子搶手那就算了, 也許屋主缺錢缺很大, 那板主就可以跟他凹看看. 加油啦.
不好意思.....
是什麼樣的邀約書
或者是說能否提供我能到哪個網頁去查詢
在知識+找到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42803451

我是想如果請樓主請你父母去和仲介談超出預算太多,看會不會有正面的回覆,,,
很多人都是一時衝動,到最後付不起,這個理由看有沒有幫助,,,

斡旋契約應該有購屋價格吧
那個應該還在580W
之前講的都當沒講
較仲介這個價格去談定談不定請他退斡旋
剛有網友已經有提供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42803451


「 房屋仲介業者如提出斡旋金要求 , 應同時告知消費者亦可選擇採用內政部所訂定之
『要約書』,如消費者選擇約定交付斡旋金,則仲介業者應以書面明定交付斡旋之目的,
明確告知消費者之權利義務,仲介業者若未遵行而有欺罔或顯失公平情事,則認其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因此,仲介業者在提出斡旋金要求的同時,必須「主動告知 」
消費者選擇採用要約書之權利,否則將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另公平會復進
一步要求房屋仲介業者應盡告知義務,並建議宜以另份書面文件供消費者簽署,以告知消
費者「斡旋金」及「要約書」之替代關係及其選擇權。



消費者確因仲介業者之欺罔行為而受到損害,可具名並檢附事證向公平會提出檢舉。並得
依公平交易法第30條至第32條規定,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當初買房子透過仲介也是付了斡旋金後,才知道有要約書這種選擇

「斡旋金」及「要約書」在01已經討論過很多很多了
搜尋一下就可以找到資料了

加油吧!
目前看來是賣方在急了.因為都還沒正式簽約所以變數還很大.現在狀況我覺得還能繼續議價.而推託的理由就說家中長輩覺得價格太高.前提下還是要你還有喜歡這物件.
還有小黃的手法我之前碰到她約我到他們專門斡旋物件的招待所.打電話跟我說叫我晚上7點過去直接敲相差的80萬買屋金額.當時找一間包廂給我們座.而招待的人說我的業務正在跟賣方屋主談價中.最後拖了半小時我的業務才過來.一直跟我說屋主希望多加點金額.來來回回我後來多加了10萬多.後來我跟我業務說不然直接叫屋主過來談.但是那業務就緊張了.所以屋主也沒見到面.而業務他一直叫我們先離開.讓他牽制住屋主讓他繼續跟他談.離開下電梯越想越怪感覺很像屋主根本沒來現場.而是小黃它們自導自演的戲碼.讓我白白多出了10萬.
斡旋書上面的金額如果還是580萬,而屋主沒有簽名的話,理論上是可以拿回來的,因為如果屋主在斡旋書上簽名代表他要用580萬賣你,這時買方如果反悔才會被沒收斡旋金,所以樓主可以去跟仲介把錢拿回來,在不行就是請消保官出馬,至少可以拿回一些,畢竟10萬也不是小數目..如果屋主已經簽名那就更好了,恭喜樓主以580萬買到房子..

lrch522 wrote:
斡旋書上面的金額如果...(恕刪)


只怕580萬也買貴了,通常仲介會收斡旋金應該是已達到賣方的底價吧?
不過樓主覺得這個價格可以接受,就咬死這個價格吧,
反正之前加價口說無憑,契約也還沒簽。
如果屋主一氣之下不爽賣了,樓主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我當初也是第一次看了現在住的房子就下斡旋了,更妙的是仲介也收了。
後來回家想一想,覺得太衝動了,有點後悔。
結果仲介怎麼喬,我就是不加價,後來還是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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