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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 II )


skuldy wrote:
綠山線平面段應該是採...(恕刪)




照這張圖...似乎只有路口才會有共用路面...

只要紅綠燈配合...應該不是大問題

prsprt wrote:
照這張圖...似乎只...(恕刪)

模擬圖真的是隨便畫畫的,
如果依照這張圖,
原先的分隔島寬度 = 兩個輕軌 + 兩個月台寬度, 合理嗎?


因為我想到微笑莊園介紹,他們超寬的人行道,所以,在想,是否將來會因為輕軌,會吃掉一些人行道寬度...

小弟不住那哩,純粹只是好奇啦!!


skuldy wrote:
綠山線平面段應該是採用"共用車道,但優先路權"的方式..
也就是軌道是平面式的與車道平...
但是一般車輛不能開進去..(像是公車專用道)(恕刪)


"共用車道,但優先路權",可以參考下圖,可以看到汽車跟在電車後面..


如果不共用,可以看到,中間有凸起來小石頭做區隔 !
bob1103 wrote :

skuldy wrote:
綠山線平面段應該是採用"共用車道,但優先路權"的方式..
也就是軌道是平面式的與車道平...
但是一般車輛不能開進去..(像是公車專用道)(恕刪)



"共用車道,但優先路權",可以參考下圖,可以看到汽車跟在電車後面..


如果不共用,可以看到,中間有凸起來小石頭做區隔 !
...(恕刪)


淡海觀光城市fu
關於輕軌捷運路權使用的問題,在環評會時委員曾提問,答覆如下:
本計畫平面路段於「綠山線」淡海新市鎮與「藍海線」台二乙線均採B 型路權(即於路段為隔離路權,僅路口與汽車、機車、公車及人行共用,共同受路口號誌管制,未來於路口將會增加輕軌專用號誌燈,且與一般汽車與行人號誌燈有所區隔,使用路人易於辨認),僅「藍海線」於老街(中正路)路段採C 型路權,為輕軌與其他運具共用路權,配合老街商業活動,行人與輕軌系統優先通行,時段性管制一般車輛進入,可採限制輕軌行駛速率與加強警示標誌,如電車設警示系統,靠近行人時鳴警鈴提醒;設置有電車靠近時會閃爍之標誌,提醒行人電車之最新動態,使軌道區的行人能儘速離開,讓軌道淨空以利電車行進與維護安全。
請問最近還有什麼建案要推嗎?
目前有看到好像有在動工的:
http://urc.tpc.gov.tw/arc/

1.101淡建字第00519號
鴻築建設淡水區公司
田段20地號
【總設計停車輛數】 56

2.101淡建字第00492號
漢寶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田段92號
【總設計停車輛數】 103

最近去看某建案,用材及設計算大器
但是代銷的態度一點都不大器
讓人覺得倒彈,結果只好拿著訂金支票再去看别的建案
只能說這建案就讓投資客去炒吧,
這樣的銷售態度只会把有心買的人請出去而已
orion_t66 wrote :

wang_wang wrote:
宏泰是商業大樓還是住...(恕刪)




請設計單位依下列各點及作業單位初審意見(詳附件)修正書圖或補充說明後,送本部營建署確認已照本次會議委員意見修正後逕予同意,否則應再提請本審查小組進行審議:

本案目前僅規劃於建築物之1、2樓作商業使用,商業空間顯有不足,請於1樓再增加供商業使用之面積,以強化其商業服務機能。

(二)本案之使用分區為中心商業區,雖3樓以上目前供住宅使用,惟其開放空間、公共停車空間及商業使用空間等三部份仍應維持其開放性,且建築物供商業使用之10公尺範圍內應維持完全開放並供公眾使用。

(四)
6.報告書第6-6頁,供商業使用之汽車停車位總共只規劃53輛...,惟本案為中心商業區,....,請依土管要點第26條規定:「停車空間不得小於興建時核准容積率之30%」檢討;至住宅部分應依審議規範十、(一)、8規定:「留設1%以上之住宅訪客臨停空間」檢討。
7..報告書第3-8頁,本案分三期開發,其規劃內容均為一、二樓供一般零售業使用,三樓以上供住宅使用,如未來本地區之商業機能提高,停車位恐不敷使用,請預留空間。
...(恕刪)



新聞…建商異業結合賣房子

在信義計劃區長期養地、收租獲 利多年的宏泰集團,旗下的宏泰 人壽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五路、 新市六路的推案,將與威秀影 城、福容飯店合作,頗有仿照信 義區的模式,在當地打造飯店結 合影城的綜合開發案。當地房仲 因此看好新商圈將帶來區域的新 發展。
Edsion wrote:
測試,測試,
看看新大樓更新正常否............

正常。

提醒各位有"掮客"在此大樓牽測試,測試,
看看新大樓更新正常否............

正常。

------------

提醒各位有"掮客"在此大樓牽猴、拉客。

就是上面那位。這人本身是炒房投機客兼跑單代銷。

各位觀察其後些許留言,有利用分身在炒作氣氛

會吹捧這位掮客的留言,都是他自已的。

請注意不要被騙去買,以為利用關係能拿到好價格,

只是作戲唬你,拉你去當炮灰,作為他炒該案的棋子。

被踢爆後不敢現身,又開始用分身了


以下為分身
櫻桃....
Poyen.......
Ir.....


這位米田共哥
你會不會太無聊了
今天有朋友告知我才知道你無聊到去改開版第一版文
首先你可以先去問你那位喵喵熊炮友
自從她在我背後忘恩負義說我是牽猴後
後來那建案銷售那邊肯再用我幫她談的價格賣她嗎
就算是下次要我幫她牽猴還是抓猴
我多不會再幫了
白癡到亂掛別人身分
也是因為你的無知
本人才不想再分享新資訊跟幫其他陌生網友
對啦對啦
只要在板上感謝過我的人或是看好新市鎮的人多是我的分身啦
真是腦殘的極度表現
而且每次多在網路上樂樂長寫一堆有的沒的
自以為對淡水很熟
寫一大堆有的沒的
這些對要買房的人有任何幫助嗎
你的生命中有過無私的去幫助過別人嗎
要不要出書寫淡水歷史
或路邊擺攤講故事好了
這幾天才了解為何之前有些板上的神人後來多消失了
就是有這些腦殘的人害的
應你要求現身幹譙你
這樣你爽吧

另致管理員
若要移文或停權前
請先看一下是哪個白癡低能兒的腦殘挑起這戰爭的

freedomtin wrote:
這位米田共哥
你會不...(恕刪)



所以現在淡海新市鎮準備迎接影城囉
有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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