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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 勝旺建設 捷運家境(七期)資訊分享

好像只有C5沒有規劃機房...
所以應該只有C5那14戶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機房的問題...
晚點再問問代銷怎麼回答...

但假如他回答是"除非有人去檢舉啦!!"...
那......不是完全沒保障嗎~~~

有購買的大大們...
我們是不是該商討一下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呢...

另外,有問了一下...
確實是約3/10兌保...
4/10左右交屋...
利率還在洽談中...
已確定不會和彰銀合作...
那這樣機房拆掉當餐廳使用!!!不就是違法的!!!!!
應該怎麼處理呢??
代銷小姐剛回覆我了...
她說是屬於房屋室內空間的坪數...
絕對合法...

呃...
我也不知道這樣對嗎...

我請她再確認清楚再回覆我...

另外,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一下呀...
我不是專業人士,但就我知道部分
規劃機房空間,是為了增加室內銷售坪數,許多建商都會用這招,是公開的秘密。
(我沒去查祥細數字,再說還有公設比等等的,實際要算應該大家都會睡著...所以以下數字都是舉例概念)
政府有規定容積率、建蔽率等,簡單來說,就是你一千坪土地可能給你限制只能500坪拿來蓋房子其他是空地、然後比如你蓋6樓共3,000坪的房子。這是政府透過法規限制,但法規很細,當初訂容積率是考慮都市規劃,不要讓人口過於密集,所以[不能住人的空間]是不是不該限制啊?! 所以其中又規定一定比率以下的陽台和機房等不列入容積率...
簡單來講就比如一棟大樓每戶都是50坪,那陽台5坪以下是可以不計入容積率,機房5坪以下不計入容積率~ 所以你家其實只有40坪是算容積率用到的。(數字是我亂舉例)

如果這樣還是太複雜,那換個角度,如果建商每戶都不給陽台和機房,那麼每戶只蓋40坪。
和每戶都多蓋5坪陽台、5坪機房,每戶變成50坪。這二者的容積率可能是相同的!(因為一定比例的陽台和機房不列入樓地板面積)
多蓋當然得多成本,但這10坪只要多材料費,土地成本沒有增加!
想想,同樣的土地,蓋一樣多戶,你只要蓋40坪? 還是蓋50坪?
(在更簡單的講法,有些建商會幫你二次施工陽台外推,幹嘛冒風險?一開始就蓋成室內空間不就好了?)
所以包括獎勵停車位也是為了容積率,然後政府再來補充解釋[車位所有權人也是公眾],搞得法律互有矛盾~ 這樣好笑、容易爭議的政策來了。

不過再次強調,以上數字只是隨意舉例,詳細還得算樓地板面積等等,應不是用各戶銷售坪數計算這麼簡單。

PS:
唉,政府很好玩,先前搞甚麼雨遮分開計價等等,沒甚麼用,更亂,因為許多人連雨遮怎麼算都不清楚。還是得先讓大家看懂這些法規比較重要。我剛畢業時,看到人家社區中庭好大,也會問說[你們公設比一定很高!] 現在才知道沒有天花板的都不能登記建物面積,所以和公設比不會有一丁點關係,中庭大不大可能得看建蔽率、容積率、建築工法、產品特色等許多考量。 政府搞這麼多漏洞,小老百姓又不懂,中間容易有誤會,之後再來追責任... 唉....
對了,被檢舉後[補辦手續],我認為應當很難。生意人為了創造最高收益,一定會把容積率盡可能用完,所以要怎麼把機房改為室內空間呢? 如果很好改,那陽台外推也補辦手續就好囉~ 若只在違建考量,現在新北市對單純陽台加窗也寬鬆許多,但對將陽台落地窗打掉的就一定會受理,原因就是這樣陽台就變成室內空間囉!
Frank Lin
secc2015 wrote:
我不是專業人士,但就...(恕刪)


謝謝secc2015大大精細的說明...
我在網路上看的也大略是如此...
但現在讓我覺得有些些困惑的是...
機房算是小公設嗎...
若是為何可以拿來賣錢...
建商為何可以將它列入室內面積賣給我們...

而且爭議點在於我們日後挪做它用時...
若被檢舉...
罰款6~30萬是我們要自負的...
這個爭議...在購屋前完全沒有被告知...
只有告訴我們交屋後...
機房可以留著或拆掉...
可以挪做它用...(她是舉例可以做成小和室)

現在等代銷小姐確認後再看怎麼處理了...

還是...
這已經是公開的不能說的秘密...
只是我太大驚小怪了...@@"
看了下面的文章...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local/bcc/20130101/22044113684.html

也不知到底該怎麼辦? >_<
機房,以室內販售面積,應該沒有問題才是~
只是他有些特定規範,比如使用限制,甚至還有消防規定,可以看到應該多了一個偵煙還是甚麼的,管委會交接時應該也會多了一堆滅火器,若有,應該是各戶機房原先配置。
勝旺另個建案被罰,應該是銷售單位太大膽了,把機房空間畫了室內配置的圖,比如放進床、衣櫃等,如此便違反機房的使用限制。
有去看過鳳翔嗎? 如果手邊還有圖,看一下,他的床都是畫沙發+地毯(加起來,和床一樣大!) 他是工業用地,不可當住宅賣(怕誤導),所以解說圖上不可放床,銷售單位很厲害,其實沙發+地毯,不仔細看,就是床不是嗎? 這樣畫,不違法。畫上床,就跟勝旺一樣等公平會罰~~
但有人規定一定要登記公司嗎?沒有! 有人規定不可以在公司放床過夜嗎?沒有! 所以不用太擔心囉~~

還有,公平會罰,罰金給政府,消費者,一毛沒有!
要賠償? 去法院告,公平會開罰只是參考,我台北的套房,廣告不實,公平會最高罰200萬,目前我們十多戶一起打官司,告三年還沒出一審,但我猜,加起來也賠不到200萬..... 這公平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很公平....

找到一個有鳳翔室內家具配置圖的網頁,大家可以參考
http://sheuefun.pixnet.net/blog/post/24591648-%E5%B3%B0%E6%99%AF%E9%B3%B3%E7%BF%94

Frank Lin
各位大大好,
因最近小弟在找自住房,有緣找到家境,再逛到這兒來。
爬完各位的文以後,覺得家境似乎是可以考慮的。
因有捷運加持,又近商圈,雖然位於巷子內,不敢奢望增值,但自住保值應該是OK的。

因小弟對新莊頗為不熟,所以想在前往看房前,先向各位請教幾點,
還請不吝指點指點小弟:
1. A1與C1都是39P嗎? 還有其他39P?
2. 從google地圖上看,893巷應是單行道,所以開車多由龍安路那個方向進出?
3. 另,可否PM小弟較OK的代銷業務,以及39P可談的價格?

感恩感恩~~

secc2015 wrote:
機房,以室內販售面積...(恕刪)


嗯嗯...
昨日和代銷小姐確認了...
非小公...
算是我們室內坪數...

它果然是公開的不能說的秘密...
似乎現在的建案有很多都是用這些有的沒的方式騙容積率...
也是自己在買屋前沒詳細瞭解的下場...@@"

鳳翔的例子確實讓我覺得更誇張...
昨天代銷小姐也有舉其它的例子(一樣是把機房設計在室內的)...
以及鳳翔的例子...

所以...
就希望所有親愛的鄰居們...
大家一起相親相愛的看待這個"公開的不能說的秘密"囉...

今日家中長輩代小弟前去看家境。
家中長輩喜歡大坪數,但45P已銷售完畢,且對39P的格局不太滿意。
所以....
在此向各位大大致上最大的感謝,提供眾多寶貴的資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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