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露台.他們好像有使用權當初這幾戶露台戶都是跟建商有關係的人承購的所以才買的到我認為只要他們好好維護不要亂蓋違建種種花草.樹木其實也不錯雨遮好像只要管委會同意.也不違法(因為他們就是委員)所以現在只能希望他們能好好維護了!若您對管委會不認同.我覺得您應該加入我支持你!
看到好幾個住戶空調系統裝了兩三部,只有亂字可言!用一對二或一對三的空調就可讓大樓外觀統一! 有某住戶舉例"圓頂案例"!能看嗎! 什麼順著雨遮排列整齊就可以!明顯自己在破壞環境,自圓其說!別的新大樓嚴格規範空調擺設,希冀委員訂出統一規範!該拆就拆!風大問題落地窗就可克服!支持Vettelyang大建議大樓用隱形鐵窗!
我只回應樓上上的冷氣言論1.一開始交屋裝潢時我們就問過裝出框架是否違規?亞青工地主任當時說過可以超出的2.如果搬來的住戶本身不是一對多的情況,難道要搬家順帶換冷氣機??裝在管委會成立前的難道要拆掉換新?3.舉圓頂5台壓縮機只是做個例子,若您認為個人是自圓其說,這是您說話的權利我並不想反駁就這樣!!
17樓裝鐵窗!!!不是說鐵窗的部分要等第二次區分所有權大會投票決定嗎?管委會如何處理?上次17樓消防管漏水造成電梯,信箱....等機具損壞,目前信箱還沒修好(其他損壞不清楚),聽說是跟公務那賠償價錢沒談好....但是為什麼要全體住戶承擔一個沒有公德心,且不共同維護社區居住品質的住戶所造成的損失還有個問題,從17樓淹到1樓這水費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