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upee wrote:美河市住戶喊告 人渣文本:感覺是炫富管委會支持拿錢請律師去告台北市政府。讓法院認證這些人的心態吧。 一定告不贏啊,用哪一條告?產權是北市府的,拿來作合宜出租宅,我覺得很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