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高手 wrote:
說起抹黑 或是說黑白講,你也算是高手。
我整篇文章是拿數據討論頂新買101大樓,也沒攻擊到誰,真正用情緒性語言謾罵,都是跟你同黨的多頭 (呵呵 你們有個特色,就是很喜歡假裝是空頭)
你們這些先人身攻擊,等到人家反擊,又在那裝可憐?
還有你的同黨,一直說別人錯,但給他們機會,叫他們拿這案去評估,沒一個敢,接下來就是情緒性語言謾罵。
好慘..空頭的臉都給你敗光光..

ginthdiana wrote:.
這樣的的論點來說明101大樓每坪僅有14萬卻有大問題;頂新買的是股權,表彰的是股東權利,最讓人熟知能夠行使的是股東表決權與股東受益權,後者賠一屁股就別說了,前者除非頂新能買到足以決策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北金融大樓)的股份數,然後表決通過101大樓以每坪14萬賣出,否則,以股價淨值推算持有個別資產的價值,基本上犯了資產估價的嚴重錯誤....縱使現在台北金融大樓給他清算解散,101大樓在清算價值,也絕對不會是14萬一坪.......資產與公司價值的比較,在101大樓上並沒有足以決定交易的參考,跟併購銀行一樣,都不會只参考資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