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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林口成交行情

不想跟你辯,有新聞稿就貼出來,留給大家公評

新聞稿是給外面不懂的記者參考的

公文是正式公文,是給相關人士看的,有法律效力

我是相信公文,不相信新聞稿

注意喔,是""新聞稿,必須由體委會發出的"",不是報紙電視的新聞

你以為林口人會相信"市府給議員的公文",還是相信"體委會發出的新聞稿",給議員公文如果登載不實,可是"藐視議會",哪個工務員敢承受這樣的壓力

還有世大運是由"台北市政府主辦",體委會只是"協辦"

主辦單位給新北市政府再轉給議員的文,會比協辦單位發的新聞稿可信度高

懂不懂阿!發文貼資料也要找對權責機關啦

連署變更為公園用地,就是為了一勞永逸,不會再拿去給財團標售,前因後果搞不清楚,在那邊543。

林口胖胖 wrote:
不想跟你辯,有新聞稿...(恕刪)


總覺得chouyen大大的文章中
充滿著對林口"房價"的期待
增值啊 漲翻啊 作夢都會笑啊之類的
我個人覺得內容總是過度吹捧了點

基本上
很大部分的林口居民都是希望保留運動公園的
這是多數居民的小小心願
將該地地目變更為永久綠地的呼聲也很久了
大家也都沒有想到甚麼財團不財團的

居家周邊能有個大公園 大綠地
是多少民眾想要有的居住環境
卻還是有人想把綠地變成更多的大樓
還說想要保護綠地的人是瞎起鬨?

我覺得
會喜歡來林口住的人
很大部分是為了開闊的環境&許多的綠地而來的
我相信守護運動公園已經是許多林口居民的共識
如果會支持運動公園消失的人
我個人會認為他是不太適合來林口住的.........




難道某人只對老家附近的大安森林公園有感情,對林口滿腦子只有"房價增值"

如果真的不喜歡林口的運動公園,建議把林口的房子賣掉,回台北市的和平東路,那邊可有大安森林公園等著,房價可以林口增值

台北市的世大運就應該把台北市的公園剷平蓋選手村,來剷平新北市林口區的運動公園、棒球場、森林是怎麼樣。
林口胖胖 wrote:
新聞稿是給外面不懂的記者參考的 公文是正式公文,是給相關人士看的,有法律效力 我是相信公文,不相信新聞稿

我就是看記者寫的新聞,怎樣?? 能拿公文的只有「愛現的」某某吧!!

ircomplex wrote:
大部分的林口居民都是希望保留運動公園的 這是多數居民的小小心願 將該地地目變更為永久綠地的呼聲也很久了 大家也都沒有想到甚麼財團不財團的

保留「公園」和保留「森林」不一樣喔~ 我是不接受這種「包包做伙」的方式喔!!
各位誰家有小孩「女生」讀「林口國中」? 那四周的環境, 說家長不擔心?! 騙誰???

林口胖胖 wrote:
難道某人只對老家附近的大安森林公園有感情,對林口滿腦子只有"房價增值"如果真的不喜歡林口的運動公園,建議把林口的房子賣掉,回台北市的和平東路,那邊可有大安森林公園等著,房價可以林口增值 台北市的世大運就應該把台北市的公園剷平蓋選手村,來剷平新北市林口區的運動公園、棒球場、森林是怎麼樣。

前面說「尊重」+「不辯」, 現在攻擊人幹嘛? 說「理」說不過嗎??
「文1選手村」的規劃是「綠建築:太陽能板+風力發電+雨水回收+座北朝南」。
我家就是希望有親戚,將來能買一間新北市門牌的「合宜宅」。還有享受現成公家蓋好的休閒運動設施!!
我也代表某些族群的意見喔~ 和民意代表相親相愛的, 請問有權趕我們離開「林口」嗎??這和地方惡霸有分別嗎??? 永和搬來的,看不慣搬回去呀!!

那個「不期望林口房價增值的」, 來[mb01 房地產 新北市]關心啥?? 來「唱衰+矯情」的呦??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
台北市政府連士林文林苑的合法產權都敢拆,...

請把「都更法」弄清楚! 2戶丁子戶不搬,其他33戶要都更的在外租屋兩年多... 到底誰才是「正義」??
那33戶要和2戶丁子戶開協調會 多次丁戶都不去呀~ 那33戶就找「民意代表」去抗議 去強執, 怪手才去拆房子的...

看到「學生抗議」喊「居住正義」,就「正義」了嗎? 冤有頭債有主, 去問「民意代表」呀~ 關郝先生啥事?!

台北市搞「更都」流程, 辦公聽會, 都不是三五天的事!多的事「停擺」多.多.多年哩~ 如果站在33戶要都更的人的立場看事件呢?「悲情城市」看太多...「反社會情緒」太多...會讓人失去「客觀抉擇」呦~

台北市申辦「世大運」的場地計畫書,衍生的「預定使用地」是老早就預備好的!絕不是臨渴才來掘井。
當公務員這樣辦事的,等開天窗? 誰敢? 議會早就被轟死嚕~ 什麼無視朱市長?少在這挑撥!
chouyen205 wrote:
請把「都更法」弄清楚...(恕刪)


+1

都更法是規定只要有80%的住戶同意都更,就等於達成都更標準!!

文林苑早就是合法都更案了
就只為了那兩戶釘子戶,犧牲其他33戶的居住權
這是哪一類的正義?
關懷弱勢這類的道德標準,若是無限上綱到無視法律之正當性
請問這跟土匪有何不同?
講一句實在話,其實沒有所謂釘子戶的問題....
只有都更條件與價格,讓這兩戶釘子戶滿不滿意的問題!!
(其他33戶都滿意,2戶不滿意就訴諸悲情?)


林口的運動公園我也是大聲贊成保留!!
但林口國中附近那一片雜木林,我個人就覺得是治安的死角!!
硬綁在一起....還強調什麼生態破壞....
只是會讓我這種潛在的林口居民反感
林口不缺雜木林,只缺在地居民可使用的公園綠地!!

權衡輕重,我個人倒是不反對選手村蓋在林口!!

正反意見一定都會有
大家互相尊重保有理性的空間囉
我也贊成開發雜木林, 保留運動公園. 選手村來絕對是好事, 應該是爭取如何在建造時保留一定的綠地跟休閒空間給林口居民, 也許在建築設計上下功夫. 林口居民本來就不多, 相對其他新北市地區很不容易得到關愛的眼神, 地方建設也很難爭取. 現在選手村來了, 周邊建設一定會到位, 政府總不可能讓外國朋友留下不好的印象吧. 包括林口葡萄藤跟01這都有相關討論, 想想幾十年前為了環保拒絕迪士尼樂園後來的結果吧~ 如果甚麼事都以環保生態優先, 那乾脆都不要蓋房子了, 捷運站也不要蓋, 中商36也不要招標, 大家覺得這樣好嗎?? 無意與大家筆戰, 只希望大家可以換個角度, 也許讓選手村來, 雖然沒了雜木林, 但在選手村留下一定比例的綠地或公園供居民使用, 另外運動公園也保留,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呢??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 不想攻擊任何人, 只是以一個林口人來看這件事~
trader9111 wrote:
+1

都更法是規定...(恕刪)
Roy1028 wrote:
我也贊成開發雜木林,...(恕刪)


任何事情過與不及都是憾事!!
太講求環境保護,甚至到不顧及人命安全的例子
蘇花公路就是血淋淋的見證!!
小弟很多親戚朋友都在花蓮,每次回花蓮探親
一旦遇到下雨就得祈禱老天保佑一路平安到家
這是環境保護的用意嗎?


殺人搶劫放火,一旦死刑定讞就理該伏法~以維持法律正義與規矩
但廢除死刑團體也能大聲疾呼"人權"
完全沒有同理心,以及尊重司法的義務!!

這類的例子層出不窮!!
我倒認為民主社會本就該一切都依循法律程序來走即可...
民眾若認為不妥想改變,就從選舉選票上來改變!!
選出支持你理念的民意代表來發言或是影響立法~~
才是正當之道~~
而且,少數得尊重多數是民主社會的一切基礎!!
若不是....
要多數遵從少數,那這反而是共產社會不是嗎?
我贊成適度開發 但是配套開發
同時對私人土地要求必須整理整治的同時
也該對公有土地要求相同規則辦理

林口不少公有地 毫不在意的荒置 樹高叢長
那一大片文二文三間的公有地 就是一整個無效率
苟且的結果造就無效率的現況
chouyen205 wrote:
台北市申辦「世大運」的場地計畫書,衍生的「預定使用地」是老早就預備好的!絕不是臨渴才來掘井。
當公務員這樣辦事的,等開天窗? 誰敢?
議會早就被轟死嚕~ 什麼無視朱市長?少在這挑撥!


看到這段話就知道,閣下真的不懂,真的有了解過嗎?不知道還亂發言,不是可笑嗎?
基本上世大運選手村選擇蓋在林口運動公園,絕對是臨渴掘井,急就章,以及亂搞壹通的結果,因為一直到2個月前,世大運選手村的場地一直都規劃在A7合宜住宅的原址,
連世大運的裁判委員都來台灣看過了之後,認為在台灣體育大學旁以及捷運旁地點十分適合,
經過去年12月的投票後,才確定是台灣擊敗巴西獲得2017的申辦權,

沒想到規劃單位根本就是象牙塔裡的工作方式,
申請成功要送後續資料才發現與內政部的合一住宅規劃衝突,
才緊急尋找其他替代場所,一個未經謹慎規劃與溝通的緊急替代方案,
今天遇到未來會有抗爭的可能,本來就是咎由自取,十分活該.


一堆短視的看法為了游泳池.熱身場館等普普通通的設施,就認為地點適合的人士,
可以為了這些很一般的設施就將9萬人共同休憩.集會的大型綠地消滅,可以想想以下的可能.

1.林口歡迎選手村,甚至於合宜住宅也是OK的,有容乃大沒有問題,但是可以有其他方案替代,
不要為了政治人物的急就章,做出差勁的方案.

2.在林口其他未開發地區建選手村,這些設施還是在林口

3.世大運還有5年,變更林口其他公有地目,甚至於重劃部分產專專區,甚至於重劃新的5-6期,
都不是問題,林口地非常大,歡迎.

4.不要搞不清楚,政府在徵收.重劃.拍賣上,99%都是狂賺一筆,林口與新莊重劃都是例子,
政府當然做得不錯,但是也是無本生意,拿私有產專地或農地重劃,沒有浪費國家財政的問題.

5.在林口的現有區域,要是消滅了運動公園,去哪裡找這麼一塊開放式的大草地,提供優質生活.

6.運動中心已經有規畫完畢,在重劃區後段,經費也撥出了先期費用,這些一般設施林口會有.
現在要運動游泳,區域泳池與學校泳池以及社區泳池很多.

7.為了公民需求變更地目,這種例子一直都有,例如板橋的微風廣場就是實證,
林口1.2期重劃,也就運動公園區域,是20幾年前的事,不合宜,當然可以訴諸於改變.

8.不要動不動拿Disney的例子唬人,未來3年,林口台地的公共建設開發案,多如牛毛,
促使進步與商業化的一堆,不要拿選手村嚇不懂的林口住民.更何況,大家並不拒絕選手村,
只是拒絕蓋在運動公園的原址,而且此區域分成多塊,溝通聯繫不便,並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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