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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orion_t66 wrote:
贊成建橋的大大們不要...(恕刪)

寫了...寫了....寫好幾封了
臉書上有環保團體成立社團活動,反對進行淡江大橋、淡水河北測快速道路開發、新市鎮捷運延伸等案。政府權責單位(營建署、環保署)又多次在未週知淡水住民的情況下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造成每次會議都只有持反對意見的環保人士參加,影響政策決策。究竟這些團體所代表的民意,是否真為多數?在民主制度下有否足夠的代表性?我們來看看下面幾個數據:(圖片及資料來源:波仕特線上市調網(http://www.pollster.com.tw))



國人有58.73%加入臉書

依已加入臉書和其年齡層交叉分析,臉書使用者中15~24歲佔了約66%,25~34歲佔58%,35~44站40%,45歲以上站30%

台灣地區截至2011年8月底,總人口數23193638人
年齡在15~24歲的有3206736人
年齡在25~34歲的有3854769人
年齡在35~44歲的有3666735人
年齡在45歲以上的有8921578人(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口統計)

所以交叉後

15~24歲使用臉書的有2116446人(無條件進位至整數位,下同)~兩百一十一萬多人
25~34歲使用臉書的有2235767人~兩百二十三萬人
35~44歲使用臉書的有1466694~一百四十六萬多人
45歲以上使用臉書的有2676474~二百六十七萬多人

又從該臉書網站中,贊成並加入的成員其組成年齡,普遍來說均較為年輕(多為24歲以下)。所以上面這些數字告訴我們什麼事?

不必精確的再加以分析就可以明白,現在檯面上持反對意見的人數,真是少數中的少數。


老鬼土匪 wrote:
臉書上有環保團體成立...(恕刪)


雖然各種數據都顯示,反對蓋橋的是少數中的少數,但是畢竟事情是由人決定,人的決策常因感覺而影響理性,所以為了避免讓少數人造成一種淡江大橋不該蓋的虛幻印象,影響環評委員的決定,贊成者就得改變過去較為沉默的做法,要持續的採取有效並有說服力的方式表達贊成建橋的聲音。

小弟同事因擔任某公共工程的委員,被捲入該工程的司法案件中,根據個人對他的瞭解以及後來檢方起訴的證據,除了小弟從不認為他有A之外,其他看過那些起訴證據的同事都一致認為這樣也起訴實在很離譜,但是一審時他仍然跟著一起被判有罪,因為當時的社會氛圍就是認為這些人罪該萬死,可能法官沒那個膽判無罪。後來二審時,他是其中唯一改判無罪的,其他的不是維持原判,甚至刑度還加重。

講證據的法律案件尚且如此,何況常在虛無縹緲中擺蕩的環評案。
臉書上面有推動盡速興建淡江大橋的活動嗎?!有哪位版大願意揭竿而起呢?!

淡水真的可以舊金山的fu~~蓋橋也不見得會對景觀有負面影響啊!!倒是萬一橋設計得太醜太複雜,那個部分才應該去監督呢!!

tnaflyer wrote:
臉書上面有推動盡速興...(恕刪)


被幹掉了。
wang_wang wrote:
被幹掉了。...(恕刪)


是說一個贊成的版
而不是跑去那邊嗆聲 (當場會被刪掉阿...)

一個參加人數不足以代表民意的小小公聽會就足以 delay 政府的建設計畫,如果每次都來亂,這座選舉橋恐怕真的遙遙無期載浮載沈,政府大官們也請展現一下執行力吧...

lennon406 wrote:
一個參加人數不足以代...(恕刪)


反方是說 希望改成水底隧道...
那請他們把口號改成 "給我隧道不要大橋"

免得政府以為我們寧可塞車不要交通

同樣的反淡北的話
請他們去爭取芝投公路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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