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iareport.epa.gov.tw/EIAWEB/Main3.aspx?func=10&hcode=1001173A&address=&radius= 點進 我有意見 表達,
或是email到eia@epa.gov.tw ,
(主旨:案號1001173A意見反應(有關「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規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的意見!)
決戰點是未來的公聽會及環評會,有空就儘量參加,沒空就email給那幾個議員和吳育昇,要他們不去推就不用再選了。

國人有58.73%加入臉書

依已加入臉書和其年齡層交叉分析,臉書使用者中15~24歲佔了約66%,25~34歲佔58%,35~44站40%,45歲以上站30%
台灣地區截至2011年8月底,總人口數23193638人
年齡在15~24歲的有3206736人
年齡在25~34歲的有3854769人
年齡在35~44歲的有3666735人
年齡在45歲以上的有8921578人(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口統計)
所以交叉後
15~24歲使用臉書的有2116446人(無條件進位至整數位,下同)~兩百一十一萬多人
25~34歲使用臉書的有2235767人~兩百二十三萬人
35~44歲使用臉書的有1466694~一百四十六萬多人
45歲以上使用臉書的有2676474~二百六十七萬多人
又從該臉書網站中,贊成並加入的成員其組成年齡,普遍來說均較為年輕(多為24歲以下)。所以上面這些數字告訴我們什麼事?
不必精確的再加以分析就可以明白,現在檯面上持反對意見的人數,真是少數中的少數。
老鬼土匪 wrote:
臉書上有環保團體成立...(恕刪)
雖然各種數據都顯示,反對蓋橋的是少數中的少數,但是畢竟事情是由人決定,人的決策常因感覺而影響理性,所以為了避免讓少數人造成一種淡江大橋不該蓋的虛幻印象,影響環評委員的決定,贊成者就得改變過去較為沉默的做法,要持續的採取有效並有說服力的方式表達贊成建橋的聲音。
小弟同事因擔任某公共工程的委員,被捲入該工程的司法案件中,根據個人對他的瞭解以及後來檢方起訴的證據,除了小弟從不認為他有A之外,其他看過那些起訴證據的同事都一致認為這樣也起訴實在很離譜,但是一審時他仍然跟著一起被判有罪,因為當時的社會氛圍就是認為這些人罪該萬死,可能法官沒那個膽判無罪。後來二審時,他是其中唯一改判無罪的,其他的不是維持原判,甚至刑度還加重。
講證據的法律案件尚且如此,何況常在虛無縹緲中擺蕩的環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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