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版上各位大大的建議,剛剛把群開好了, 合約書第一頁有寫明戶型,考量購買的戶型可能有些人不想透漏,所以目前入群驗證暫時設定一個有關合約書的問題,之後若有更好的方式可以隨時調整。 入群 QR Code:
Fatsodaniel wrote:這個建案我也有在注意(恕刪) 這也是一體兩面。建商若將公司在銷售前全部規劃好,則到時點交時就必須要按照廣告以及銷售時給出的資訊來交付。對住戶的保障較高,但是公設設施不一定完全符合住戶的需求。 我個人認為信義在台灣的建案數量還不多,(應該、也許、推測) 在管委會成立後會配合管委會的需求將公設空間實施到位,擺爛的機率 (應該、也許、推測) 不會太高。這樣公設設施也會比較符合並貼近住戶的真正需求。同時這也說明了到時候管委會的成立及運作很重要。
Aceveda wrote:請問"嘉品"的停車位...(恕刪) 以下回覆僅憑記憶回覆,正確資訊建議與建案銷售人員確認: 住戶停車樓層沒有預設電動車充電樁,若自有車位有充電需求,可能要等管委會成立之後,由管委會表決是否實施,同時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以及費用等。 商場停車樓層應當到時候是委託停車場業者經營,設立電動車充電樁的機率較高,但是因為商場停車空間不屬於自有車位,可能到時候需要與該業者以月租方式付費使用。 不管是住戶還是商場停車樓層,預設應該是沒有安裝充電樁的 (一樣,建議與銷售人員做最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