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門檻再放寬一點點,應該能更快租出去像是這條門檻:「家庭成員依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含)後),按家庭成員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所得不超過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109年為新臺幣 54,250 元(含)整)。」這條其實一不小心就超過了,在有賺錢的中小企業做到初階主管年薪就差不多快70萬了....甚至如果某些上市公司有賺錢,即使只是一般職員,除了薪水領個獎金分紅,要超過收入門檻是輕而易舉的當然更別說雙北一堆青年,因為父母有一間自用住宅,但也想自立門戶的,也是沒辦法去承租了...
lakersfans wrote:申請門檻再放寬一點點...(恕刪) 林口的套房與雅房都還有市場,將3-4房改裝套房或以雅房出租就一定能全數租出去,我是不懂這麼簡單為何不這樣做?是官員們不懂租屋市場?換成是我是主導者,保證很快就租出去
少子化 wrote:還剩10幾天就要開始...(恕刪) 地點不錯喔!但是要開車上下班還是比較方便......現在的7月,對面運動公園假日還有星空電影院耶!屆時就知道林口的平均.年齡是38歲,倒底是真還是假!
網黑清道夫 wrote:是喔!拍拍手.......(恕刪) 奶奶教我看到玻璃碎片要檢起來,以免別人踩到受傷,有人問路若知道要詳細跟他說,以免他走冤枉路現在林口社會住宅準備要出租了,我們應該要告知大家,讓別人能租到便宜又好的房子
少子化 wrote:有人問路若知道要詳細跟他說,以免他走冤枉路 怕的是"不知道路"還裝懂"硬要報路"的人....一天到晚批評林口多差多差現在卻鼓勵大家搬去林口住?喔喔我想到只有一種可能叫房客去看看社宅看完不喜歡就漲一成房價不想租請離開反正一刊登不到一小時也是搶租真正四處有房 四處炒房的人在這啊真正在嘲笑無殼蝸牛的在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