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小子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前輩,我有一間位在郊區的房子去年被地政事務所做地籍重測,結果測出來結果比原先的少了0.66平方公尺,換算成台制是約0.2坪。我想請問這個重測:
1、當初不是所有權人要求的,且所有權人不在場,地政事務所可以任意重測嗎?
2、重測結果比原先登記的還要少,我可以要求國賠嗎?該如何辦理?
萬一越測越小呢?
結果是多了240M*1.2M,大概多了120坪吧!
說個故事:
家裡固有農地,路頭路尾皆家人所有。
因有其他的人覺得路我要把5米寬的通路縮小成約4米寬不合理,聯合上告小我恢復成5米寬,
結果被迫重新鑑定丈量,結果我還可以再多要1.2米寬,如此一來路就只剩下約2.5米寬
因為上一輩心地太好,不怎麼計較,結果路越做越大條(裡面到是維持很好約3米寬),
前幾年接手整地種植,開挖時一直被干擾並惡言相向,於是就沒有用心於那地上(放棄種植),
道路是一般產業泥土道路,去年有人申請公所鋪設路面,
因為...
1.道路非整段鋪設,裡面有其他土地通行被阻(有道路被惡意阻斷,通行需繞路)
2.路寬不一,前段占用我的土地設計5米長240米,後段250公尺設計2.5米
所以協調未果,無法鋪設,於是擱下...
(我的條件很簡單:500公尺道路路寬一致,不得阻礙他人通行)
今年雨水特多,道路泥濘難行,每遇下雨就動彈不得,機車與一般車輛無法進出,
我採用消極擺爛態度,不處理不使用不管理,終於奏效了,就讓了老天爺來收拾那些爛人。
上周還聘挖土機強開出一條6米寬(長200米)的道路,並請相關地政單位要重新設計道路
想要以既定道路6米的理由來強迫我就範
結果地政單位出動鑑界,也只有界定出道路邊緣就走人,雖有民代在場,
但是我也是主張「500公尺道路路寬一致,不得阻礙他人通行」就走人了...
繼續擺爛...如果再惹我,真的會直接回收所土地建立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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