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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要求刪除

這個只是選民服務的一環,選民來了,議員就行個文給相關單位,相關單位來行文,但是這個文感覺不到施壓(公家單位來看本來就是上班時間),只是大樓管委會主管機關要派人來監督選舉結果,我覺得樓主怕的話
1.開票全程錄影
2.找另一位議員來監督(選舉到了,議員會比較認真)
希望樓主順利解決問題!
您知道的太多了,還跑去蘇貞昌的臉書上貼罵國民黨的議員...

studio wrote:
這個只是選民服務的一...(恕刪)


就是因為管委找議員來監督開票,這些人打去服務處抗議站不住腳被打槍,所以才開始抹黑,還跑去蘇貞昌臉書留言
過半數住戶投的票箱,居然可以少數幾個人大聲說話就不開票,合理嗎?

scm0627 wrote:
就是因為管委找議員...(恕刪)


我看少數人大聲說話的數管委會 妳們這26戶

當場有746戶反對妳們也反對開票歐..

也拿了很多很多的帳務問題結果妳們這26戶代表都答不出來

最後主委投降說要辭職 但是妳們都不理 還拿26戶的名義

到處找議員 找工務局關說 要以這26戶的民意代表全住戶

去壓制 746戶的反對聲音 還一直騙人說是 只有某些人

有種 在開一次區權會 不要偷偷開票 妳們不敢面對大家 背後偷偷來

這樣誰能夠把社區財產交給妳們 管理??
  既然半數以上投票,要求開票有錯嗎?
  沒有半數以上與會,這會還成會嗎?

meimeisheep wrote:
我們社區最近收到區...(恕刪)


買房時戶數大的跳過
這基本的不是嗎?
scm0627 wrote:
我也來爆一下料:
因...(恕刪)

那你要不要順便爆一下料
為什麼管理費要從45漲到60?


很少看過這種漲法的


另外,住戶要團購到底干管委會什麼事?
新北市公寓大廈主管機關就是工務局的公寓大廈管理科,公家機關依照陳情書的內容,依法要求社區完成開票的動作,沒有不對之處。
區權會依照社區規約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召開,只要開會程序、參與會議人員資格相符、所有權比例與出席人數比例符合法規規定,這區權會就是有效力的,區權會所做成的決議自然也是有效力的(除非違法或是違反社區規約),社區住戶自然就有遵守的義務。況且,開票是開會程序的一環,決定議題結果的必要手段,任何住戶(包括社區委員)都沒有權力要求不要開票。
若住戶對區權會會議決議有疑問或是質疑,那就在會議結束後向主管機關,即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提出陳情或是訴願。若是怕公家機關掩護,那就直接到新北市地方法院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告訴,而不是在區權會中直接阻撓會議程序及阻止開票。
況且一千多戶的大社區,想掌握票源?太難了,人心不一,各有各的需求,生活習慣也不相同。戶數越多的社區越容易產生無數的小團體,單一戶想運作?很難。而且還有很多被隱藏的東西,光靠一紙不完整的公文,單方面的論述,很難說誰是誰非。況且,從後面後續的爆料來看,事情沒那麼簡單吧,搞不好事實是相反的也說不一定。

DOO 1201 wrote:
  既然半數以上投...(恕刪)


是2/3以上對現有管委會投出不信任票..也對於社區財產管理有疑慮

所以當場主委說要辭職 還要大家重新推派代表重選

可是那26戶管委鄉親們 就一直關說 說為甚麼不開票..他們13人等的上

繼續管理 社區的錢 (超爽的....)

scm0627 wrote:
就是因為管委找議員來監督開票,這些人打去服務處抗議站不住腳被打槍,所以才開始抹黑,還跑去蘇貞昌臉書留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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