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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讓檢舉的違建早點拆除??


McCo wrote:
其實可以參考拖吊場...(恕刪)


老實說,政府很多都外包,有時檢舉的很火,都很想問他們給外包多少,我自己來評估,我自己來做會不會比較快一點,哈哈.

不過後來冷靜想一下,那我可能會做死,還是出一張嘴就好了^^
台灣人的水準就是這樣,都要死到臨頭才肯改變。

best6888 wrote:
台灣會變成這樣,沒...(恕刪)





希望像樓主這樣有心改善的公民多一點,只會潑冷水的人少一點。這樣台灣就會進步,即使是一點一點地進步也是好的。
違建現在已經造成很多問題,如防火巷、騎樓、頂樓加蓋引發多起火災。等影響其他住戶安全。難道還要姑息。這些違建無論情理法都說不過去了。
違建有的真的蓋的很扯,我看到華廈還可以鑿大樓外牆延伸蓋個小空中鐵皮屋;心態真的很自私,乾脆全住戶都來把大樓結構亂挖一通好了,公權力也不知道在哪?還是奉公守法都比較吃虧?
建築法 第 8 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
頂之構造。

檢舉違反建築法第8條,破壞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拆違建有人力問題

很簡單

就修法每個月連續重罰到自行拆除就好了

但實務上不可能

這可是議員服務民眾的重要業績收入來源
挽沉淪綠四傑︰萊豬棄權的林淑芬、論道說理的郭正亮、對內開炮的高嘉瑜、力抗側翼的王世堅!
連全國人行道都沒路平統一規定,你還叫搞更難的違建,這不是強人所難什麼才是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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