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要看清楚啊~建商惡意拆掉, 其實面對的罰款只有1萬左右(屋內損失民事另賠償),因為對方屬於違章建築...拖下去的時間或賠償費用絕對不只一萬, 惡意拆掉還真是好方法,要怪只怪政府不能有好的管理方法.新聞裏苦主宣稱擁有地上物所有權, 但其實他是違章建築, 當初50年前應該是地主同意他父親於土地上蓋建築物, 以前的人常常口頭上允諾就算是契約了,但實際上並未辦理登記, 法理上屬於違建, 現在地主要拆除重建,雙方未談攏, 苦主不願意配合拆除, 結果被惡意強拆了...誰是誰非~還真不容易說清楚
屋主的地上權,指的就是可以跟地主租地,但是地主可以不租並限期拆屋還地(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另外,屋主有權可以優先購買土地,不買土地又想要別人補償,這個只是60年鐵皮搭建的老屋,如果開高價擺明獅子開口.而且建商已經取得建照,表示該老屋是違建,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如果又不付租金,谁能忍的下來.雙方都是流氓建商沒透過法院拆屋-鴨霸住戶耍老大強佔人家土地還不給租金都是..wang 8 eggps.如果住戶一直有付地租非流氓如果住戶沒有付地租跟流氓也差不多
上面說那麼多...台灣已經沒有法律了嗎?台灣已經沒有法律了嗎?台灣已經沒有法律了嗎?不是嗎? 如果土地不值錢會被拆掉嗎?我想應該是不會吧! 哈哈所以,直接就先拆先贏了是嗎?難怪現在台灣會那麼亂!反正現在法律沒啥屁用!看谁手段比較兇狠就吃掉了對嗎!鬼島台灣無誤,治安有夠爛!
屋主既然是違建還沒有地上屋的權狀,也沒有土地所有權,我相信屋主一定有很大的問題,今天你是建商好了你跟屋主先前就已經協商談好搬遷條件,無奈屋主獅子大開口,當建商是吃素的嗎,我今天砸那麼多錢去整合土地有先錢可能還去跟銀行貸款,拖越久反而對建商越不利銀行利息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台灣媒體就是這樣沒有深入了解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就只會像士林文林苑亂帶風向球,今天你是地主土地被人佔了,對方既沒有土地所有權和地上權,我今天要把土地拿回來還要曠日廢時跟屋主打官司,那對附近已經整合成功要合建的其他合法地主情何以堪呢?
我相信屋主一定也知道自己法律層面站不住腳了,既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沒有地上屋使用權(合法使用有土地房屋稅可以佐證),屋主還自己宣稱有地上權卻拿不出證明,我相信建商一定已經跟屋主之前就好好談過了,無奈屋主就說擺爛不然就說獅子大開口,我建商被逼急了只能用這招找人去扛法律責任處理好這片土地,固然建商的手法粗糙可議,這也是解決事情的最快方法,屋主只能自己舉證財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