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以為會變成商場, 結果是工業住宅....各種騙...當年新聞還說要蓋購物中心, 結果第二次變更計畫, 說甚麼大賣場太多, 不適合再蓋, 要改...結果就是弄個停車場, 幾個可以開店的一樓, 樓上通通變成房子了....騙真大...
這個案子印象中變更過很多次,網路上可以看到公文,應該是從最早的保護地慢慢變更的,我記得旁邊矮矮醜醜的那棟是要回饋給區公所的停車場,蓋章的都是葉X文,最早的那份文件已經看不到了,以前看到變更文件就斷定應該是工業宅了,那有每間小小的有廁所的,後來看他在選舉期間很低調偷偷在蓋,莊孝維,另外後方的登山步道,以後我猜也會全部封鎖起來吧,哈哈哈!這就是新北市也~~不意外!
philen wrote:這個可以檢舉嗎? 原先的計劃書是要做購物中心,後來變更計畫為工商綜合服務園區,計劃書內容也有規劃購物區及登山步道等設施,但是如果現在拿來當住宅賣,就失去原本的開發目的。...(恕刪) 可以檢舉啊~但是如果案場現場資料(契約、文案、平面圖、配置圖)都是賣辦公室、工作室,就沒問題了,稽查之後,政府還是會說這是合法的,拿他沒轍...既然所有的文件、程序都是合法的...不過實際交屋後,辦公室、工作室要住人,也沒有法規說不行啊~我睡在辦公室/工作室,布置的像家一樣,不能嗎?~另外法規強制每層一定要公用廁所、茶水間集中,且室內不得隔間,但你自己在辦公室弄私有廁所、淋浴間、休息室,雖是二次施工之嫌,但也只有你自己知道裡面是怎樣,住你旁邊的也不會去檢舉你二次施工,因為說不定他也是這樣。不過新規之下,新工業住宅的公設比會比較高就是了,因為要負擔每層多出來的公廁、茶水間。而公廁、茶水間在不變動之下,這建築物都是合法的!! 內湖五期工業豪宅之所以被罰,那是因為他把公廁茶水間都併入私有領域了,如果恢復之後,他就合法了~~而私人領域作住宅的部分,舉證是很困難的,只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那就是住戶去申請"自用住宅"優惠房屋稅、地價稅,所以不要去申請自用住宅優惠,未來政府就拿你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