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hlue wrote:
就~可以買到27樓以上 價格又在預算內 可以一大早起床看到海
聽業務說未來周邊會有商場百貨電影院,又有淡江大橋可以接64快速道路
住在海邊有種回到家放鬆的舒服
><

如果, 未來 威秀影城 不來這邊蓋影城 (全聯先生的廣告系列),
應該可以根據 消保法 向待銷 / 建設公司求償,
* 至於求償的方式, 我會建議依:
(子數) 台灣片商全年上檔電影的部數
(判決上,法官可能會給你打個折

× 我活到台灣男性平均壽命(年),
× 到最近的威秀影城交通費用(捷運+其它運輸費用)=總和
以上,是實務案例法官可能願意判賠的費用 ~~
至於版主在說:聽業務說 #@$%&....
我應該會請他直接明訂在契約上,威秀影城沒來,就請直接:買價雙倍奉還 囉~
據路邊小白的消息來源,威秀董事裡某位@董事,與宏泰某@總原本交情不錯,
但是宏泰董事深怕此案會虧損,
已延議此案!(事實上是想等捷運/大橋都有著落後,才來打算~)
因為對於 "消費人口數",威秀無法得到較明確數字!
威秀影城進駐淡海 恐破局 <:::: 請點我
至於 宏泰堅決 "影城照蓋",而請 威秀 先行閉嘴不要宣布董事會決議,
就請大家就.......
自求多福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