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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謝謝

這樣被檢舉還好吧....

不過照片看來真的是沒有圍四面牆.除非那黑黑的地方都是影子.

為了防水加蓋的屋頂,個人覺得沒關係吧.沒有危險因子.而且又不是拿來住人的.

如果不能蓋鐵皮的話.那不然放大陽傘好了....刮個大風飛走打到人再來揮是誰的錯.

我之前在屋頂上放個COSTCO 買的組合屋,也是沒地方放放在屋頂上而已就被檢舉違建了.

效率還超快的寄通知單來要求立即拆除耶!!!

打電話去問問到最後承辦人居然說.只要在地上放人可以進去的東西.通通都算是違建


以上........我覺得被舉報雖然有點道理...但是我想..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在台灣COSTCO買的組合屋可以放哪?

另外...我家四週全部都是違建.到底甚麼時候才要來拆阿?

molovemei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樓上...(恕刪)


40%可遮蓋,60%不能遮蓋之前詢問的到的結論

如果真的沒有辦法

找肯幫你的民意代表或地方議員+1

costco那東西應該不能算是違建,能搬來搬去的還可拆卸哪算建物?那露營帳篷算嗎?
有人要拆就當場拆給他看,回頭再裝回去。
這個我遇過
其實呢
要拆到你還很久
因為太多房子這樣作了

如果是新建中
抱歉 拆除大隊是馬上拆的

已完成違建
未達到結構安全及立即危險
且未使用到他人用地及妨礙他人
就會到拆除排單系統內
然後每年要繳違規費

最好玩的是
國稅局繳房屋稅時
你頂樓鐵皮的使用面積會再加計

所以政府是在半承認你鐵皮加蓋
為什麼會這樣作?
因為建照核發本身要經過結構.消防抗震等安檢審核
鐵皮加蓋的安全系數原本就比較低
所以壓根政府就不想為鐵皮加蓋背書
背書後出了事都是政府發建照單位的問題
所以也不用想你鐵皮加蓋
能申請的得過建照
理論上一定不發

所以如果沒重大妨礙他人或安全
基本上把你列違建告知你
不拆叫你繳罰金
使用未來有問題後果自付
這就是那函的用意

molovemei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樓上...(恕刪)

如果沒有將四周封死,應該不算違建吧

molovemei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樓上...(恕刪)

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各位

不是有頒布法令在民國幾年之前
用不報不理原則

如果被檢舉就要拆掉?
請打電話給拆除大隊對此違建聲明異議
然後就會有人跟你約時間現場勘查
若只有蓋屋頂防水用途 那就會列入11d永遠拆不到
molovemei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樓上...(恕刪)


好奇被舉報的原因 , 是否搭了鐵皮屋頂以後 , 也變成私人空間利用 , 例如置物...等 ?
按下快門前能做到的事,不要等按下快門後才做.
違建處理程序,大致是這樣的
先有違建認定函,接下來大約一個月內會到你家樓下張貼違建拆除函
建議可以打電話詢問承辦人認定分類,如果為C、D類,就比較不用擔心,
萬一為A、B類,那真的就非拆不可,必須跟拆除大隊協調要怎麼拆除
希望能對版主有些幫助
特別註冊一個新帳號來發文問如何違法再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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