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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中和元氣大鎮"是否已經變更地目成功了??


神奇的派大星 wrote:
蓋好了~~怎可能變更...(恕刪)


看地區吧 新北 北市 工業跟 一般住宅 價格都差不多

都可以變更 自用住宅 稅金 何來差別?

貸款也可以貸8成 看本身條件 為主!!

OracleW wrote:
我記得工乙是不能夠像"住"牽天然瓦斯的。
當住家用都是集中燒鍋爐.(恕刪)


真是神奇......

那農舍不就只能燒柴?
~TAN~
有人講到元氣大鎮跟南方之星~
剛好我父母就住元氣大鎮
元氣大鎮是乙工,公設好像是26%,可以牽天然氣
管理我覺得還不錯,一坪好像40元,不用專用垃圾袋
不過就像有幾位說的,因為是乙工,所以裡面的確是有不少個人工作室
中午時偶爾看到有OL會去中庭的全家買便當吃
但出入會不會很複雜......因為裡面不少棟,所以我不確定
但我父母住的那棟是很正常,因為我每天晚上都會回去吃飯,跟鄰居見面也都打招呼
沒有奇奇怪怪的人
生活機能我覺得兩邊不向上下
傳統市場、中大型賣場,兩邊都差不多(ex.全聯、頂好、大潤發、家樂福、Costco....中和也沒多大)
交通南方之星有捷運之便
但如果是開車的話,兩邊平手吧,南勢角興南路的交通跟元氣中山路的交通上下班都是無解
但元氣大鎮勝在後山是個夜總會!!很怪吧?因為我老媽很愛到後山的員山公園散步
南勢角就是缺少公園,不然就是要上洪爐地爬登山步道又對他們太累了
所以我個人其實也是蠻偏好元氣大鎮的
可惜當初預售時我們只有買一間,後來蓋好後想再多買一間都買不下手了
中和元氣大鎮不需要變更地目。
除了都計外的土地還可以在謄本上看到旱道建田的標注之外,
其實地目這種分類方式已經走向歷史了。
現在如果地目和使用分區不相符的,是以使用分區為準,

元氣大鎮的使用分區是乙種工業區,本來就可以蓋房子,
看是要蓋廠房或是廠辦或是醫院等等符合工業區使用的項目(呃!項目裡面沒有住宅)。
所以元氣大鎮如果需要變更,那是變更使用分區,從乙種工業區變成住宅區或商業區。

乙工用地 VS 住宅用地

到底有什麼差別呢? 讓我舉幾個例子

北投北美市也是乙工用地 ,現在成交快破50了

士林樂活與萬象之都 也是乙工用地, 樂活應該破80了,萬象之都坐 90 望 100

你知道以上這些所謂乙工用地當初賣多少嗎? 嚇死你

你說還會漲嗎? 會的!

結論 : 地段永遠是買房子最優先考慮的,現在的人已經慢慢破除乙工或住宅的迷思

以元氣大鎮來說, 實際住進去會因為他是乙工用地而有影響嗎?

其實就跟一般住宅沒兩樣

icchenk wrote:
中和3000戶元氣大...(恕刪)
這就是政府不公不義的地方了!!
公務員"便宜行事"給建商賺取暴利!!人民還買單!!
馬娘娘民調已經個位數了!!驗證了一句話"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大家記得10月10日10點總統府見!!

allen112233 wrote:
其實就跟一般住宅沒兩樣
告訴一個秘密,地下化的捷運一公尺,造價一億

捷運這個東西就是大台北未來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已成為人民的習慣,變無可變

不信,你試看看捷運一天不開車,會怎樣,台北市長下台給你看

環狀線就像日本的山手線,圈內就是都心,就是未來的大天龍國



元氣大鎮(乙工住宅),和捷運共構宅(住三),非同一水平的社區大樓,權狀上清清楚楚

乙工要變更,想的太美,你當正常回饋交稅的人白吃嗎? 就地合法,這件事本身就不合法

這年頭守規定合法規的人都是白吃嗎? 民主法治的精神是建立在貪小便宜嗎?



元氣大鎮, 灰色邊緣, 本身就要小小聲,自住自爽就好,還大聲說要合法,到處宣傳,真正沒有要買賣長住的自住客會很不爽吧,仲介們不要再亂搞,一個自爽的社區,到最後搞到眾怒,打打電話,email,到市府說元氣非法使用,仲介過一手賺走2%4% ,自住客不就e04到死

乙工住宅小小聲,自爽就好,真的要住宅品質的人,不要考慮,乙工都是超大社區,人多事亂,又可合法做小加工廠, 噪音,外勞有的沒的,有些事花點心思想清楚,就明白明明就已經吃眾人豆腐了,還想變更地目,搞白目嗎?
"乙工"變"住宅",可不是繳天價回鐀金或割地補償,政府就同會同意變更,若果真如此,那全國乙工均可要求比照辦理,到時如何收場。

元氣大鎮認為該建物申請變更地目只是"個案",那就太天真了,全國乙工住戶都在偷偷瞪著眼晴看戲,那個新北市政府官員敢同意元氣大鎮變更地目,保証會被告瀆職和貪污。

就如同竟樓上所言"自住自爽就好" 啦!

嘟嘟伯 wrote:
"乙工"變"住宅",可不是繳天價回鐀金或割地補償,政府就同會同意變更

有關元氣大鎮變更為自用住宅的事情
小弟剛好略知一二
僅提供參考

原本元氣大鎮要從工業區變更為自用住宅
是因為前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
認為元氣大鎮雖為工業用地,
可是實際上卻是當住宅使用
為彌補已核發使照的錯誤
且讓後續比較好管理
所以建議元氣大鎮變更為自用住宅
建商(冠軍建設)也同意,而多數的住戶也同意
但為符合公平正義
所以要求元氣大鎮要繳納代金(因房子建好了,不可能再要求元氣大鎮提供40%的地作為公眾使用)
因此建商及住戶就繳了一筆錢
而新北市政府也審議通過

精彩來了...

結果送到內政部審查時,
內政部認為都已經做了,才要求就地合法,
並要求內政部幫其背書(因最後的決定權是內政部)
但考量直接駁回又會影響中央及地方的關係
且日後地方就會講是中央不准的(害中央背黑鍋)
所以就請新北市應通盤考量新北市轄內有關工業用地作為住宅使用問題
(對週邊環境的影響及相關配套措施,如學區公園綠地等)
而非僅以單一個案來陳報

就這樣,這個案子就無聲無息了....
日後也不會再陳報了,因為要"通盤考量"新北市轄內所有的案子(你知道,這有多難嗎??)

但有一點值得慶幸,
就是那時負責協調的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
有跟住戶保證,
若中央不准變更為自用住宅,
新北市政府也不會依建築法的規定去取締違規行為(因取締是地方的權責)
所以元氣大鎮的住戶也不用怕會被開罰單,但也變更不了

就這樣,相安無事,一片祥和,維持現狀,但也無法上下相交賊....

jctjct wrote:
有關元氣大鎮變更為自....因此建商及住戶就繳了一筆錢..(恕刪)


現在錢在那呢 ? 退給建商及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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