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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塞?淡北道路環評遭撤居民怨

不過說真的, 我覺得捷運人真的很多, 而且淡水為什麼一定要到新店? 把那麼遠的二端牽起來, 難怪淡水人搭捷運很辛苦, 而會想開車.
應該把捷運改成淡水到台電, 新店到北投, 分散一下人潮, 坐起來不會那麼辛苦.
如果搭捷運的人多, 開車的人就少了~塞車就又會少一點了~
等下雨、颱風天、冬天,就開始找中古車、新車,大大就知道塞車多爽了
dp2046 wrote:
我自己就是住淡水
不...(恕刪)

球球兔 wrote:
我現在每天從淡水開車...(恕刪)


我也要+1~~~~~`
那把中正東路通通打掉 讓紅樹林蔓延過來 不是更好

反正有捷運嘛
球球兔 wrote:
我現在每天從淡水開車...(恕刪)


同意+1

只要中正東路民權路不施工,淡水台北一路通...
然後做渡輪把車送過去嗎?

大大真的太有創意了
夯兲巭 wrote:
那把中正東路通通打掉...(恕刪)

夯兲巭 wrote:
那把中正東路通通打掉...(恕刪)


若是捷運停駛只能到關渡站的情況,應該會更好玩...

其實環保是假議題,最重要的是當地紅樹林的地主不甘心被政府低價徵收!


攸關解決淡水交通壅塞的「淡北快速道路」興建環評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未確認開發案是否會破壞「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甚至連道路工程基地範圍都未規畫完成,應進行第2階段環評,昨日判決環保署敗訴,應撤銷環評。

這項判決讓環保團體振奮不已,環保署則尷尬地表示,將考慮研究上訴或重啟環評。

為紓解淡水尖峰時間和假日塞車問題,交通部公路總局曾提出「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1期工程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遭環保署認定不應開發後,新北市政府提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替代方案,經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會在100年間「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

王鐘銘和陳福齊兩位居民認為,開發案影響淡水紅樹林生態,並對沿線產生嚴重的景觀影響,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環評遭駁回後,兩人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當初環評委員會作成審查結論時,根本還未確認開發案有無位於及是否會破壞「紅樹林自然保留區」,也不知新北市府能否確保「足夠」寬度及深度的緩衝地帶及迴避空間,甚至連道路的工程基地範圍都尚未規畫完成。

同時,也未具體要求新北市府應設多大的保護綠籬,或何種其他生態性隔離設施,環評委員會如何在資訊完全不充足,以及不知新北市府能否履行相關負擔的情況下,未經實際審查,就作成「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的審查結論。

合議庭認為,兩位提訴民眾,都是開發案5公里範圍內的當地居民,屬原處分的法律上利害關係人,自然可提起本件訴訟。

原處分以有條件通過第1階段環評審查方式,通過開發計畫的環評審查,不當剝奪當地居民參與環評審查程序的正當程序權利,也屬違法,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繼續進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odko wrote:
若是捷運停駛只能到關...(恕刪)
如果把那該死的下水道工程結束淡水平常上下班時間並不會塞車,會塞就是假日時間,塞車點在那裡呢?就是下關度大橋後往五股泰山那個該死的紅綠燈~所以蓋淡水大橋比較實在,個人覺得淡北快速道路對淡水假日塞車的幫助有限,因為假日一堆車進了水淡也是塞因為都卡在排隊等停車位(捷運站停車場) (八條通立體停車場)還有那些大型公車光是停靠站就會佔了一線道~或是要去三芝的燈輝大道車流量太大也是塞,不如在關度或是在登輝大道那裡規劃大型停車場,假日禁止外來車進入,直接以中小型公車(電動公車)接泊要來的方便省時,花的錢蓋效益不大的道路,輕軌不如錢花錢發展環保城鎮~住淡水超過十年的居民

我覺得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想法, 支持或反對都要尊重~

不用把反對者都當成圖利自己, 也不用把支持者都當成炒房或投資客, 就回歸到思考這個建設本身有無必要性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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