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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豪宅被拆事件


lujabin wrote:
『未來政府實施公平正...(恕刪)

選票開出的結果如果是這樣當然是民主前進,人民之福.但如果不是,不就很諷刺了.....
這個法令確實有問題,這些開放空間的土地所有權人為所有住戶,也就是說住戶是地主,買房的總價款就包括買了這些土地,這些開放空間所產生的地價稅為住戶所繳納,將來還要負擔售屋的土地增值稅,但現在卻被要求供大家使用,既然政府把這塊地當公園,就應比照一般公園負起維護責任,或減免地價稅,但很抱歉,當住戶提出維護這要求時,政府又說那是私人土地須由住戶自費維護,減稅更不可能,而獎勵容積部份又被建商拿走,住戶並未拿到,所以這法根本有很大暇玼,政府與建商佔盡便宜

老自犬 wrote:
這個法令確實有問題,...(恕刪)

是沒錯呀.本來就問題很大.但這問題很大的房子.卻被超多的知道問題很大的人搶著買?我想這問題更大?
但真正的問題是?搞到似乎人民沒選擇權?想買這樣地點的房子就要冒著被拆的風險?不簽同意那就別買?只有二分法,是這樣嗎?好像知道這是誰提出"容積獎勵辦法"的
比照 教授 的研究費處理!!!
把最近的建案 都去舉報一下!!!
看看 政府 要如何處理???
最後 應該 都會 就地合法吧????


lujabin wrote:
如大是在説明一種枱面下的現象,當然違法是事實⋯異大難道您不知道嗎?


我知道的是那六棟豪宅都不是第一次被檢舉違建就被拆了
政府已經多次要求改善了
橋峰 東方富域也是一樣
只是後來他們有改善(不過我是看不出來啦)
既然是依法拆除就沒啥好抱怨了
牽扯到別人也沒啥用
如果闖紅燈被抓可以跟交警說
為啥別人也有闖只抓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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