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rterback wrote:你火氣很大啊我的房屋稅有課到營業用3% 1個月 11個月住家用1.2%恢復自用住宅登記要在每月15號前完成 16號算下一個月不去辦恢復自用住宅登記就算公司登記遷走 照樣課3% 我與三重稅捐處親身經歷 那個叫做住家用,不必自用住宅登記就可以。現行房屋稅,根本就沒有分自用住宅或一般住宅,你房子出租不自己住,租給別人當住家用照樣1.2%。
應該是"地價稅"才有分自用住宅用地與非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土地稅法第九條: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而且,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