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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和四號公園康翔建設新建案

版主你說的案子開始在賣囉~~15151515

聽說它是市場用地
將來1.2樓必須有超市
這樣一個人來人往的營業場所
買方對於這種豪宅價會買單嗎
我打電話問了......3~13F,73 坪,公設33~35%........
小姐說平均價格80萬一坪



lanlo wrote:
康翔建設
4號公園附近的案子價格好不可愛

請問
所謂的4號公園第一排是中安街 安平 安樂
那第二排是哪條阿??巷子算第二排嗎?



aime520 wrote:
我打電話問了.......(恕刪)


不是吧!!

我有一個大哥有去看耶!!!

他們說在現場的先生說公設比23%而已.

我還在想說現在公設比那麼低的很少了!!




我也很好奇,外觀看不出有什麼公設,於是我有問接電話的小姐
但小姐教我直接看現場談........
33~35%的確是接電話的小姐說的,我沒記錯

。小獅子。 wrote:
不是吧!!我有一個大...(恕刪)
應該是小姐講錯了吧!!

我今天跟我大哥碰面~

有再確認一次!!

他說接待他們的是現場主管。

而且他們有談價錢。

所以很確定是23%~

不過我大哥說建商超硬的。。

九樓我大哥已經出到快68一坪了。

結果對方直接跟我大哥說要他去買協和紀。>"<

市場用地開發應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為準,市場用地開發限制如下:

1.在直轄市地下一樓及地上一樓作市場使用者,二樓以上;地下一樓非作市場使用,地上一樓及二樓作市場使用者,三樓以上。
其他地區二樓以上。
2.經營型態應為超級市場。
3.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上。
4.面臨寬度十公尺以上道路,並設專用出入口、樓梯、通道及停車空間,不足者應自建築線退縮補足十公尺寬度後建築,其退縮地不計入法定空地面積。但得計算建築容積。
5.不得兼作第三項之使用。
6.原地下一樓或地上二樓作市場使用,其使用一樓作市場確已足敷需要者,地下一樓或地上二樓得作第二項及第三項之使用。但如須回復地下一樓或地上二樓作市場使用時,應全部回復作市場使用。

簡言之,市場用地是公共設施用地。若建商沒申請變更,則無法比照建地設計,所以公共設施比例小,且土地分攤會多,但價值較低
三樓以上為多目標使用建物且有不得兼作第三項之使用規定,絕非單純住宅可規範的生活品質
如台中地區的建商一定要求變更為建地後才進行
這建案好低調 都沒打什麼廣告~除非靠近那棟建築物才會知道...
這幾天去看了 基地在宜安路92巷
看一次就打消了念頭
非公園第一排 也非大馬路第一排 前面巷弄太小
更不在重劃區 離捷運也不算近
這樣一坪開80萬 還大坪數
這 真的不知哪來的勇氣這樣規劃
不過問題比較大的是旁邊兩塊空地
如果都蓋起來 那真的一整個GG 什麼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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