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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謝謝大家提供意見...清潔打掃歸還空屋是一定的...
但是房屋使用一定會有使用過的痕跡
不然新屋舊屋都一樣房價了....

當初談時請房東裝冷氣窗簾
房東表示只要不要再讓他花錢他願意讓我們安裝

因為第一次遇到所以也沒想過搬走時要補洞的問題
我們住了六年
租屋契約上也沒寫到(只有前兩年有簽約)
而且租屋已過期並沒再續簽
房東一直很怕我們拿去報稅.申請租屋補助..當初有問過他可否申請補助他不願意我們也就算了

去年房東先生來過一次去另一間住戶那邊處理事情
我請他進來看看屋況和牆壁及廚房
他還蠻滿意的

這次要搬家也先詢問是否需要留下冷氣窗簾請他折個天數給我們搬家運作
因為還要結清瓦斯水電

後來是房東太太跳出來說他想要賣房子
要我們把洞補起來

當下感覺很差......想起當初他特地打電話請我們進來住他的房子時的樣子和現在落差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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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大大說的很對...應該一切依合約辦理,受教了,只是目前根本沒有合約在。

這次學到的是「冷氣窗簾要出錢請房東裝」




lostriver wrote:
這次學到的是「冷氣窗簾要出錢請房東裝」

你說的沒錯, 而且, 別忘了,是簽約繳押金之前要提出,
一但你簽約繳完押金以後,你就已經接受屋況的現狀了.
合約若無載明,是不必理會片面之詞。


lostriver wrote:
有聽過房東要求退租時...(恕刪)

bis0815 wrote:
房屋本身因施工不良造成的損壞不用賠
但你破壞的部份要恢復原狀
簡言之
可歸因於房客本身所造成的損壞
由房客負責修繕
很合理吧.....(恕刪)



嗯~這建築完工後一兩年壁面就有裂縫
對面房客那間更誇張,聽說可以塞一支鉛筆進去
而且門框怪怪的....門關不起來.....(希望這個不會算到我頭上)

第二年天花板漏水請建商來處理我們主臥也空了一兩個禮拜沒使用
(當然沒跟房東要求折價....)

住戶後來出入也比較複雜,才30幾戶流動率很高
仍然有很多人來看房子,可能是三重重劃區的房子外觀感覺都很好吧...


用戶名稱 wrote:
繼續租租到壓金沒有,...(恕刪)


依照現行法規來說 押金不是給你抵租金的...

哪來的這種承租觀念...

當然合理
不過要看有沒有合約
沒合約你可以沒品
有合約還是乖乖照走
人家怎漾的房子給你
你租完恢復還人家
很正常阿
不然勒
合理性來講是合理~~~
但很不厚道就是了~~~
不過社會上這樣的事情太多了~~~
賺你錢之前服務給你滿分~~沒的賺之後完全就2樣情~~

lostriver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意見.....(恕刪)
合理的不能在合理!如果你是房東你怎麼想?
這件事的道理再簡單不過了
就"回復原狀"四個字
看你是要省錢多事
還是要省事少錢
依據邏輯,是要恢復原狀
要不然你就請清潔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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