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親愛的新北市民朋友您好:臺端陳情本市三重區XX路XX等號X樓後涉及違章建築一案,經查本大隊業分別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01XXXXXXX、100XXXXXXX等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在案,並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按序排拆。本市因幅員遼闊且多屬人口密集之區域,至轄內違章建築數量龐大,且鑑於有限之年度拆除預算及拆除人力,故每年僅可執行約等量之違建拆除案,本隊將盡力分配拆除資源逐年降低違建數量,儘速依相關規定辦理。基本上 回假的~~ 根本就不會拆 死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