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n0713 wrote:老實說 那政府也可以...(恕刪) 請問您是已抽中的住戶嗎?若不是,請回頁首看一下本樓主旨以及所有內容,您會找到您這問題的所有解答,因為你沒看清楚。再重申,本樓所有人[一定會買],要求權益不等於否定合宜,所以不存在不買的問題!感謝您的熱心參與!
iou9998 wrote:如果是趁建商還沒蓋之前,整棟大樓全部都更改成這個格局,這樣就沒有變更管道間的問題了,這設計真不錯支持[毛胚屋+1]以及[格局變更+1] 是的~如您所說,但最終結論還是要看之後建商跟營建署的開會以及我們串聯者的努力,謝謝您的熱心參與。
jornada wrote:可能再多加幾面窗戶比較好,尤其二房客廳的。不過要買的人都排隊,所以建商就不會理吧。多面窗戶才像樣啊。 這樣就會牽涉到外牆以及結構主體[變更設計],會有重新送審設計問題,會影響交屋時程所以建商當初不開放客變理由也就是在這理。現在本樓所提的是[不需要變更設計]只要[竣工報備],所以雖然已經選位也簽約了,但只要串聯的人數夠多,建商知道必須修正就有機會採納意見,如您所見,此案怪異之處就是大家搶著買不怕賣不出,但真正的重點權益就要靠我們自己去爭取了。
winters88 wrote:首先,恭喜各位有抽中...(恕刪) 我只能說你最大的問題就是"費用減免"營建署相關人員該收的都"收完"了你這樣做"會讓他們很為難....除非是你自願放棄這項不然我覺得成功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