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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樓上被隔成6個套房出租

他可不在乎,先騙你說要自住,再偷偷地施工.
antonio1974 wrote:
台灣是處於地震環帶上...(恕刪)

albert1122 wrote:
本人住的是小公寓,樓上被屋主隔成6個套房出租,還加蓋再隔5間,這樣會影響我們家房子的房價嗎?
如果是各位大大,會如何處理呀?...(恕刪)


人家家隔幾個房間那是人家的事
但是加蓋部分如果能證明是新蓋的就能檢舉
不檢舉你也可以到樓上敲門要求分1/5(被打別找我喔)
請問一下, 如果不是頂樓呢 ? 一樣隔成6間出租, 這樣可以檢舉嗎 ?
不是雙北市的話要找誰檢舉啊 ?

唉.... 盜亦有道啊, 若是不考慮其他鄰居, 只想賺錢, 這樣絕對會有報應的....
房價不一定受影響
居住品質一定受影響
一家3-4口
變成6-12口
一家1-2台機車
變成4-6台
其他人口進出複雜
吵鬧
生活作息不同等
不勝枚舉
??
以前檢舉過,可是收到的回文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透過單一申訴窗口市長信箱反映的意見,本處說明如下:一、建築物並非不能改變原有隔間重新裝修增減房間數,但其屬下列建築物(以住宅為例)室內裝修行為,則須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一)總樓層數為6層樓(含)以上之住宅,任一戶之裝修行為。(二)96年2月26日內政部令,指定非供公眾使用集合住宅(總樓層數在5樓以下者),除地面層至最上層屬同一權利主體者外,任一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增設廁所或浴室。2.增設2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二、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9條之1規定意旨,住宅或10層以下樓層防火區劃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下者之室內裝修,得由申請人自行委託具有審查人員資格之建築師,查核其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即可進行施工(不須先經本處核准後始得施工),工程完竣經審查人員查驗合格後,再向本處申請核發審查合格證明。三、有關您反映本市內湖區麗山街348巷x號x樓室內裝修成套房乙案,本案經本處派員勘查,現場刻正施工中,本處業已掣函限期該建物所有權人依上開規定辦理。四、承辦人:使用管理科:陳俊仁,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398。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處長 王榮進



檢舉有用嗎?
之前有新竹市的4層樓透天厝違建新聞 點我
也是有人投訴過
但是似乎是因為經費不足
導致沒有人力拆除

目前好像只有台北市 管比較嚴格

stockholm wrote:
人家家隔幾個房間那是...(恕刪)


施工沒有申請一樣違法

變更設計也要建築師簽證才行,你不開門當然沒人可以進去蒐證

但是只要施工期間門沒關,在門口拍幾張照片能夠舉證就可以了


按樓上大大的回函資訊,,看起來!

似乎現在法規 規定只要不是違法頂樓加蓋 就OK.

在自己的屋內 1~5F 作隔間 只要按規定提出申請 其實就問題不大!(只要請合法建築師申請設計變更?)

不知道其意是否正確?

albert1122 wrote:
本人住的是小公寓,樓上被屋主隔成6個套房出租,還加蓋再隔5間...(恕刪)


以前唸大學在仰德大道下面,我租的房子一層大概30坪吧
房東隔8間雅房出租,都限學生,本來一間浴室格成兩間,只有洗手台馬桶跟蓮蓬頭
格間都是超薄木板隔間,我連隔壁用手機聊天都聽的一清二楚
用電,印象中三天兩頭都在跳電,跟房東反應就說不要集中一起用吹風機就好了...
我用電磁爐煮泡麵,剛好隔壁洗完澡要吹頭髮,趴,跳了....

真的,么壽骨...
stockholm wrote:
人家家隔幾個房間那是...(恕刪)


還沒完工阿,至於1/5租金那點零錢,我可沒興趣,我也格個6間來來跟他打價格好了,他一萬我就9000,呵呵,.
開玩笑的啦,這種無良錢我可不敢賺,這可是犧牲別人來賺自己荷包耶,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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