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ul wrote:其實我是知道招標已結束,如果重新獲得房型規劃對部份招標候選人不公平但我就是覺得奇怪這麼爛的房型規劃,專業的建商一點也沒反應?就算是重新規劃對其他招標候選人又如何??....恕刪) 如果連基本的政府採購法的概念都沒有的話??您做這個統計.基本上一點意義都沒有..日勝生除非在本案招標/投標程序有暇疵不然 投標文件是營建署訂的...日勝生只是依RFP提出投標文件...就算一千萬人投票.似乎也改變不了任何事實..除非政府願意中止合約..並賠償廠商所受的損失(政府採購法第64條:採購契約得明訂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份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這個賠償肯定是個天價..除非您叫馬小九..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