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比車位多 車位又比房少
警察主動開單 就會主動被抗議
上班時間白天其實危停開單拖吊很勤
你應該想想 真的還有很多人沒車位
空地都拿來蓋房子了
很多車位又都改畫成機車停車格...重點是機車圖方便都不好好停
所以 既來之則安之
並取締違規停車15件及拖吊違規停車9件
連興街至水源路2段往汐碇路..
有誰要自首一下...自己車子被拖走了嗎 ??
另外
請問一般路段畫紅線..若車輛停於紅線區內是否不違法 ??
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意旨,係於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至倘停車地點屬公眾通行之道路,不論產權是否屬私人,仍應適用上揭規定 !!
但是我覺得這幾天......車子還是一樣照停不誤呀 !!
看來只拖一天是沒什麼用的 ~~~
希望大家一起寫mail 給周杯杯...請他多來拖拖車 !!
另外..
台北市的處理情況是不滿意..他們會繼續再處來...再不滿意..還會打電話來詢問 !!
新北市的市長信箱..怎麼沒有滿意回覆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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