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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間透天都市更新


gameheven wrote:
.都更以前已經討論過了。

不要問建商「一坪可以換幾坪?」
而是要問。「地主可以分到最終面積的xx%?」


你就多去問幾個建商,看哪家給的比率最大方。..(恕刪)


整個都更就這句話最重要。
怎麼算好像都是樓主虧
以現在37*3=111使用坪數
建商好像也換給你37*3坪
看來坪數一樣
但是,建商給你的是含公設的111坪
不是使用的111坪
這房子根本就換小了
況且,現在自己的透天不用繳管理費
換了之後依坪數繳管理費

要我能接受的至少要是 111坪(使用面積,再依公設比去算總坪數)
另外現金若干
不然實在沒必要換

信仔0725 wrote:
請問一下大家住x(x=1,2,3,4,5)這個是如何定義??
或者是可以由哪邊查詢??

這個跟都市計畫區有關,
每個都市計畫區都不一樣,
一般講住二住三都是在講台北市居多,
有的都市計畫區沒分那麼多種。

想知道的話請google你想查的鄉鎮市區的都市計畫,
有的鄉鎮不止一個都市計畫區,
比如說八里區就分成三個:
八里都市計畫、龍形都市計畫、台北港特定區都市計畫。

如果你是北部人,
可以上「住展」網站,
有大部份地方的都市計畫圖,
再自己google該鄉鎮的分區容積率。
jeffchung1220 wrote:
怎麼算好像都是樓主虧
以現在37*3=111使用坪數
建商好像也換給你37*3坪
看來坪數一樣
但是,建商給你的是含公設的111坪
不是使用的111坪
這房子根本就換小了
況且,現在自己的透天不用繳管理費
換了之後依坪數繳管理費...(恕刪)


我也是如此認為~

原透天地平37坪蓋滿*3F=111坪.
就算有一半是違建..這應該是老違建,被拆的機會應該不大吧!(有繳稅吧!)

除非此地段良好(價格高)且以後不打算在原住所繼續居住.
蓋好後各層樓都是獨立戶,分別出售.(獲利大於透天出售價格)

如果要在原住所繼續居住.

透天居住品質絕對大於公寓大廈.
不用怕遇到惡鄰居,且免管理費.(111坪*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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