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不要哭 wrote:
很多社區內 543 ...(恕刪)
我認為現在的南區整個管理委員都很好,尤其是主委!
所有委員都是無給職,都是憑一股服務的熱心在做事,如果做的好萬年又如何?
常常看到主委在刷魚池,在巡社區....等等,我認為這就是好事。
整個建案分南北兩區不同管委會,也經過一段時間了比較看看就知道了!
我不認識主委及委員,但是他們做的都有看到,這純粹是以一個住戶的角度看,我想大家要的不過就是如此吧!
供參考!
小貓不要哭 wrote:
很多社區內 543 ...(恕刪)
社區的事不是不能討論
而是該不該由外人來討論
如果社區有萬年主委,任意修改規約,
沒有照內政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
那就是違規,可以檢舉申訴到縣市政府
由官方處置
(委員的任免和規約的訂定都有相關規定)
請見
當然也可以在此討論,因為那是違規行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但是我不懂的事,外人有需要去討論別人沒犯法的事嗎?
主辦麻將大賽,犯了哪一條法,為了哪一條規?
如果你是住此社區,就該在社區內公開討論,而不是"引清兵入關"來幫你背書
如此無限上綱,社區大大小小的事都拿出來討論一番,那不就很好笑?
今天討論中庭噴水池要噴多高
明天討論遊戲室可以幾歲以下玩
後天討論中秋節活動要吃啥??
........
貧窮中年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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