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sachang wrote:不是有人說是康橋XX...(恕刪) 我是網路上看到的有黃色警示代圍起來的16樓的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41
sky007320 wrote:租屋終止契約條款裡有一條,主建物或附屬建物裡有發生過自殺或他殺致死事件,承租方可隨時終止合約,謝謝~ 謝謝這位大德提醒告知,我一定會四處宣傳的elsachang wrote:讚,原來凶宅這麼便宜...(恕刪) 不要以為無法可治,同時別忘了...人在做、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