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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斡旋金後遭競價

這要看仲介公司,

信義公司就很好,一個物件,一次只接受一個買家。
這段時間,是不會有其他客戶來議價。也不開放物件給別的買家參觀。(心理上,不會有房子被玷汙的感覺)


其他房仲,採取的,是像拍賣的方式。
開放許多買家競標。買家的壓力會很大,總是擔心會有人跟你搶標。
樓主的問題,其實本身也有遇過。你付了斡旋金,不代表甚麼。只是代表,他願意幫你跟屋主講價錢。其他人也是可以付斡旋金。情況變成,兩組人馬搶標一個物件。
但是,當您把價格壓的相對低的時候。這時,如果跑出一個程咬金。
當然,有可能是真的另有一組人馬。但是,買家心哩,總不免會覺得,是不是仲介在搞鬼。

之前有看一個房屋,就是有類似的情況。後來沒有繼續跟"另一組人馬"搶標。於是,另一組人馬就"買了"。但是,過了約半年,經過那個物件。竟然,沒有裝潢,也沒有人居住的感覺..........這時,不免懷疑,到底有沒有那"另一組人馬"啊??

個人感覺:

信義房屋,是比較站在買家這一邊的。可以安心的買屋和出價。
而且手續費只收1%喔!!

信義,讚喔!! (非仲介文....)
我只想問屋主 616買這間屋子 對你是不是合理價?

小弟半年內經歷賣屋跟買屋 都是委託信義
我的房子賣超過九成開價 比我要實拿的金額還多出十幾萬
買房子也買超過九成開價 但是我覺得以附近房價來估算是合理 也能負擔就買了
以上的例子是告訴你 不管開價多少 你覺得合理就買

現在不管仲介跟你說的真假 你覺得這房子616可以就是你的
他拐你又怎樣?差這一點金額仲介費能多多少?
仲介要的是成交 價格差一點點一定是買賣雙方之間搓湯圓
有些仲介不像信義單一斡旋制 3~5天內只有你一組買家能斡旋
能多方下斡的就如同現在這CASE 價高者得 這就是市場機制

我個人是認為 你已經出到59X了 仲介不會為了最後這點差距抬價到比屋主還高
而且仲介也不只抬你價格 屋主那邊不是也降價了嗎?
這就是仲介的作用啊 沒成交對他才是作白工哩

板上一堆人說沒買到等下間 大概都沒體會過看房子的辛苦跟好房子的稀有性
買房子 能看到都滿足80分的就很好了 看了一堆爛屋子跟本是浪費時間


我曾經對一間喜歡的屋子出斡旋 最後沒成交
之後兩三個月內該社區要賣的物件每坪單價全部漲1~2萬
只好放棄這個原本很喜愛的社區
PS. 該物件在三重捷運線附近
好後悔怎麼不多出一點點現在可以省好幾十萬 還住到喜愛的地段
一直安慰自己下一間房子會更好跟本是阿Q想法
喜歡又能負擔的的房子看五十間也未必有一間




王仁丸 wrote:
我只想問屋主 616...(恕刪)


在我心中的價位來說
616 對我來說已經算有點過高了

不過在這邊謝謝大家的熱心發言

現在知道了,除了要找好的房子之外
也要找對自己權益有利的房仲

同個社區,我想我能再覓得其他好的物件



王仁丸 wrote:
我只想問屋主 616...(恕刪)


+1

同意樓上的看法。
看房子真的很辛苦。
尤其遇到很喜歡的房子,被搶走的感覺,真的很差。失落感很大。


信義房屋的方式,真的是,比較體會買家的心情。


其他房仲的開放競標方式,有時候,會有投資客出現攪局。投資客錢多,反正只要比你多一千元,他就可以買到房子了。

問題是,投資客買房子,放著不用,他也爽。或者是,他只是想要"搶贏"的感覺而已。

可是,真的要自助的買家,買不到好不容易喜歡的房子,真的是很失落呢!!
信義公司就很好,一個物件,一次只接受一個買家
----
信義房屋如果這麼作 根本就是欺騙賣家
信義根本沒資格不讓其他買家出價

重申 斡旋金是唬人的東西
如果有人看完本文還出斡旋金
就是自找的 怪不了別人
斡旋來說
一次只能一個
屋主基本上也會限制
90%的仲介 在收了斡旋以後
會請屋主補一份跟斡旋期間一樣的專任約
讓其他仲介無法亂喊價
勸你 可以跟仲介說 那你讓給下一個買方吧

akita690 wrote:
信義公司就很好,一個物件,一次只接受一個買家


這是廣告文嗎

這樣行銷

手段很遜耶
看你自已喜歡不喜歡吧

如果喜歡,又不差那一點,就加吧

如果很在意,而且那個房子隨時可以被取代

就守死價



這個情形不一定是仲介的手法

如果這個屋主簽的是一般約

多的是人或仲介可以去搶

本就是價高者得!
alanis415 wrote:
最近在看到一間喜歡的...(恕刪)


付握玄金不代表你一定買得到房子好嗎
提供一些意見給各位參考

仲介在賣的個案有分單一斡旋以及多重斡旋
單一斡旋就是競速不競價 先斡旋先談 優點就是避免房市被仲介炒作
也不會有多重斡旋的缺點-->可能會被另一個買家多你一點點錢買走你沒買到

多重斡旋就是競價不競速 但是你斡旋不一定只有你在談 若你目標價格比較低
可能會被不肖業者拿你的斡旋去促銷其他的買家--->你看xxx都出價到多少錢了 你要再加價

斡旋的出現是一定必要的
因為口說無憑呀~~

本人之前在不動產業服務過
之前我常常遇到買方說
哇 賣1000萬好貴唷 你去跟屋主說我900萬會跟他買 若他要賣我就出來簽約 不用斡旋啦
跟屋主回報買方要價是900萬
到最後呢??雙方討論到最後 屋主950賣 買方也"口頭"同意約好日子要簽買賣合約了
可是時間一到不是買方價格在簽約桌上要回殺 就是賣方價格又要往上揚
因為口頭是不確定的 雙方的認知都是口頭講講有時候不一定要那麼在意 到時候再說就好
請問若您是履約的那一方到時候屋主(買方)當面又要你加(降)價 你心裡有何感想呢??
斡旋 是有他的存在必要性 因為我相信人性都是貪的 買方要買便宜 賣方要賣高
不有一個書面的契約來限制買賣兩造的價格穩定 是非常危險的

還有 若不動產是登記在公司法人 買方不下斡旋 公司怎麼開股東會議 怎麼有一個會議記錄確定是否要賣的

若各位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大家pm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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