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peterwcj wrote:昨天到那卻被外面的工作人員說你是第二類所以還沒輪到我登記...(恕刪) 官網上的申購登記公告,很明確地寫著目前第一階段是接受第一類的申請者登記阿~二、申請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文件正本 辦理登記作業時,檢附以下任一種證明文件即可,查驗完成加蓋「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登記確認章」,並影印、掃描留存後,即當場歸還申請人;辦理選位簽約作業時,申請人應繳交以下任一種證明文件正本,做為辦理選位簽約之依據。 1.具"第一類"承購資格者: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第一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正本。
想請問一下3房主臥客廳裡面的大樑我看好像有60CM以上耶不知道有適合的裝潢可以修掉嗎謝謝室內地磚到天花板高度為310cm,梁下高度250cmhttp://static1.rakuya.tw/f1/96/96/96/0121361341572148.jpeghttp://static1.rakuya.tw/f1/96/96/96/6084581341572617.jpeg
如果你問我建物造價我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說絕對不用22萬/坪,總使是SRC.這麼大的建案也不用16萬/坪,但房子的價值是土地成本+建造成本,你問我值不值22萬/坪這就是肯定的答案了 值!!我是符合第1類的資格戶,我比較好奇的是 符合第一類的人是家庭年收入低於154萬的家庭,現在總價要1000左右 2年內要付出30%的價款,約莫等於300萬,如果拿得出300萬的人為什麼不到中古市場去尋找物件,1000萬的合宜住宅真的合宜嗎!?為何政府不只賣50年的地上物所有權,不賣土地所有權,將售價壓低到14.5萬/坪,50年後房屋回收,拆除重建土地還是政府的,你們會說這樣不就用2300萬人民的納稅錢,幫那4500戶的購買戶 買房子,實際上原本沒有什麼稅收的土地因為更新後,增加了4500戶的房屋稅,只要增加合宜住宅的房屋稅 稅率,乘於50年之後,所收取的稅收應該可以打平目前一次買斷時的淨價差,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會損失這一塊土地,50年的居住時間以一個剛出社會符合資格的購買戶來說,應該是足夠的,現在我看到的是政府以為推出一坪19.5萬/坪的合宜住宅是德政,實際上是拿全國2300萬人民的資產降價去賣給特定人,而且是一次性買斷的(土地所有權及房屋所有權),因為附近新成屋的房價都已經到3字頭了。順道一提本次的全國性民調,政府是不是意識到大台北地區真正沒房子而有購買需求的人數,大約就是第一類+第二類乘於一個係數,而不動產原意不就是提供人民一個住的需求嗎。政府只要蓋10個類似浮洲合宜住宅的建案,是不是就可以滿足大部人的需求了嗎,這樣當需求滿足時利用不動產來套利/推高房價的投資客,是不是就找不到購買的出口了 ,房價是不是就可以回到一個合理的價位了 !!這個問題倒是困擾了我蠻久的,還有一年可以花4000億-5000億進行公共建設的政府,難道就找不出10塊地,蓋一毛錢都不用出的合宜住宅來滿足50000戶有居住需求的人民嗎,雖然政府這樣做會有一堆建商/民意代表反對,因為這會直接斷了他們的生路,但是滿足人民需求住者有其屋不就是我當初選他的原因嗎??一個想買但付不起2年內需付300+萬期款的 第一類資格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