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bear wrote:政府既然已經放棄權利...(恕刪) 這個假設會有個2個前題...1.是政府放棄權利那政府為什麼會放棄權利不外乎1.公務員不作為2.沒預算3.房市泡沫(政府不想買)2.另外您假設有所有權有移轉...而非繳不出貸款...如果 所有權有移轉. 而又發生 1或2事項那是可以成立的..但承辦人或單位會被追究責任...但如果是發生3...房市都泡沫了..誰還會買啊...一日3市..早上買10元 下午變7元..買方不履約機會高..最後還是可能回到法拍市場...
shu0812 wrote:怎麼還是有人覺得繳不...(恕刪) 我是真的想買合宜那裡離我上班地點進無奈我是二類的談法拍,不是看衰合宜(4千多戶有所得限制的社區,買到就是賺到,別天真告訴我不會發生)而是兄弟有買賣過法拍屋(未點交屋)曾有屋主以死威脅不點交最後還是得掏錢請代拍公司找人解決...(拖了快一年)所以當時也跟著研究了一下真的奉勸手頭現金不足的朋友千萬別信貸籌頭期然後買大屋~我是沒聽過屋子被法拍,屋主還獲利的~~~
shu0812 wrote:怎麼還是有人覺得繳不...(恕刪) 沒錯~交屋前就繳下去的~日勝生肯定八五折收回~但並不會留給下個順位的人購買哦~他可直接以市價賣出喔~最多最多是拿來出租十年後再賣~~~~所以確定無頭期款者~請勿輕易下訂~損己不利人~僅便宜了建商~
kxfouo wrote:沒錯~交屋前就繳下去...(恕刪) 交屋前沒繳是違約不用到85折回收因為根本還沒有產權移轉問題違約就是15% 多的部份會退給你而且違約的部份還是會依照流程賣給有資格的民眾不會變成市價出售的
jojobear wrote:如果是繳完自備款已過...(恕刪) 政府買不買是他的事~你就是不能賣~只有兩條路可選~要嘛法拍~要嘛就犧牲自己給家人繼承~家人就可以拿出去賣了~不過人生那麼長~有的是機會~錢再賺就好~千萬別做這種傻事~租房子也行啊~親戚租屋一輩子~原本還蠻平順的~好不容易存了兩佰萬~於上一波房市高點時買了一間新屋~住不到一年就面臨法拍~還好最後低價賣掉了~存了一輩子的積蓄歸零~又回去租房子~日子也是在過~想一想已約十八年前的事~勸大家真的量力而為~
有抽籤資格的人先趕緊想辦法準備自備款比較實在啦,吵鬧這些合宜住宅要給中低收入戶用,是不切實際的,現實社會就是想盡辦法出人頭地或者是想盡辦法搶錢,方法人人都有,只是你想到了沒,想到了之後你有能力去做嗎?舉個例子老王是一個有五個小孩的地主,每個月靠著房租收入以及其他部用繳稅的收入將每個小孩養的肥肥的,出入都開著雙B跑車, 五個孩子陸續長大成人也都娶妻生子, 這五個孩子也都住在浮洲各自住在老王的給屋,老王還沒分財產所以屋子的明義還是其夫妻的, 這五個孩子靠著房租以及其他免沒有需要報國稅局的收入,過著優渥生活所以這五個人也都符合合宜住宅申請資格,更可以參加優惠抽籤資格, 買屋更可以一次付清很生氣嗎?很憤怒嗎? 省省吧..沒有含金湯匙出生,就多動點頭腦努力賺錢充實自己口袋,讓自己日子過得輕鬆些,或者租屋就好,省的背房貸壓力,自作自受政府沒有責任要好好照顧你,政府只會要求你好好的繳稅然後給你最基本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