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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這就是為什麼有錢人會越來越有錢的原因!


yenchiao wrote:
公司有一同事排了昨天去登記, 我好奇跟著去湊熱鬧, 結果在大門口等同事先生時, 有一賓士車剛好也開到入口處被攔下來要求看文件, 車裡的人拿了一份跟我同事手上一樣的文件跟證件給入口的人員看, 然後我們看著賓士車開進去......
我真的想不透買的起賓士車的人, 幹麻去搶合宜住宅, 真的是不道德....(恕刪)
jay_chen0628 wrote:
這就是為什麼有錢人會...(恕刪)


是阿

沒錢的

反而老是覺得人家要坑他

佔他便宜

lucars wrote:
政府也可以不買......(恕刪)

政府也可以不買??

那代表可以賣?

公務員不執行公務
會被告瀆職吧
愛雷島之心 wrote:
不止138萬可以定存...(恕刪)

138萬 月收3000 一年36000
2.6%的利率
而且無折舊 免維護 比出租房好維護多了

但是每月500是個開銷
位置也是問題

停車位我是一定會考慮的
就看位置好不好了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政府也可以不買??那...(恕刪)


我的理解是政府有強制的"優先購買權"85折
並非"絕對要回購"的義務
這部分如果有錯再麻煩其他人糾正或補充囉...
本人反指標超重,請勿跟單或對做,謝謝。
大火快炒 wrote:
這車位沒獨立權狀.又不能夠轉賣非社區住戶...(恕刪)
買賣權利的停車位!哪有這個一百四十多萬的價值...(恕刪)


說的真好
分享就是這麼有趣
道理是越講越明啊~
本人反指標超重,請勿跟單或對做,謝謝。
怎麼還是有人覺得繳不起可以賣回給政府

首先 如果你連自備款都還沒繳完的情況
簡單說交屋之前你的錢繳不出來
那就是違約處理(合約載明是沒收15%)如果你已經繳了20%
就頂多退給你其他5% 這房子還是會依照合宜住宅的方式讓下一個順位的人
你都還沒交屋取得房子的所有權 怎麼可能讓你賣回給政府??

而且注意政府行使的是所有權移轉的優先權利
請注意是權利不是義務(兩者差別很大)
權利可以放棄 簡單說政府也可以不行使
那你的房子就流入法拍了
但是如果很不幸房地產泡沫化 那麼你想你的房子搞不好連85折都沒有
相對景氣如果好到翻倍 政府當然可以跳出來要求85折回收

不要把買合宜住宅當做買獎券阿
shu0812 wrote:
權利可以放棄 簡單說政府也可以不行使


如果是繳完自備款已過戶的

政府既然已經放棄權利,那是否代表轉售契約就成立?

如果是,那也不見得不能轉售或會淪入法拍市場..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138萬 月收3000 一年36000
2.6%的利率
而且無折舊 免維護 比出租房好維護多了

但是每月500是個開銷
位置也是問題

停車位我是一定會考慮的
就看位置好不好了



呵呵 您的觀點還蠻特別的

扣掉每月500管理費的話投資報酬率不到2.2%

即使不算管理費 2.6%也要扣掉貸款利率

除非您是全額用手頭多餘現金支付...
從別處偷來的表格

衡量一下口袋吧!各位準買家。(希望可以勸退一些潛在斷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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