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戶齊 wrote:
這要用數據算了
台...(恕刪)
有點算是,也不太算. 其實"根"是,要有什麼樣的環境,要看怎麼樣的家庭教育...
要看環境裡有多少成為環境熱心的人,去影響週遭環境. 法制如何有執行力.
大台北都一樣啦,全台灣都差不多.....
昨天新聞有報導攤販與警察的生態,結論是三方各有理,一個要賺錢求生,一個要顧工作,一個有行走與享受環靜的法律權利. 違法就是違法,怎會三方各有理? 那,任何一個人也可以說,那個賺錢的好攤位是我的,我也要來擺攤,搶攤,打架..... 一個扭曲的社會.
luka1027 wrote:
有點算是,也不太算....(恕刪)
perillas wrote:
你完全不了解狀況就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