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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kuonshi wrote:
熱心網友整理出來的供...(恕刪)

水池什麼時候變成公設
連照顧弱勢都出來了
先講好 我也是弱勢,我連合宜住宅都買不起
但合宜住宅本來就不是什麼社會救濟或是弱勢方案
夯不郎鐺扯一堆只是證明你不懂什麼是合宜住宅
你連集合式住宅是什麼可能都不清楚
我建議你去買公寓
沒有電梯 沒有梯廳 沒有管道間 沒有排煙室 沒有機車停車位
沒有大小公 沒有管委會 沒有管理費 沒有保全 沒有當層排氣
沒有中庭 沒有造景 沒有林蔭

這比較適合你 我說真的

kuonshi wrote:
合宜住宅並不合宜!...(恕刪)


是阿

就拿全民資源圖利少數人

廢了啦
0924423 wrote:
是阿就拿全民資源圖利...(恕刪)


規劃的不倫不類
廢了也好...
-----以上個人感想----

還是回歸正題吧
別讓這個2百多樓的文章倒了
那就可惜了...

批評別人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但是合宜住宅其實政府真的可以做得更好
只要再多站在人民的角度去想
其實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本人反指標超重,請勿跟單或對做,謝謝。

小巫先生 wrote:
水池什麼時候變成公設...(恕刪)

就算水池不是公設
往後照顧那麼一大片水池是誰的責任?
建商?政府?管委會?
費用誰出?
莫非是建商要賺取更多獎勵容積
犧牲更多房屋建築空地造成密集的棟距?

我不否認這個政策不是照顧弱勢
但是M型社會下
我覺得很多人的確是"相對"弱勢了

再者
該內文大多不是我打的
只是轉貼供參考
有錯誤請指教
若認為有宣傳價值就盡量發吧

謝謝

PS:公寓我不是沒考慮,但真要買年紀比我大好幾年且裝修費用大破費,還真下不了手

kuonshi wrote:
熱心網友整理出來的供...(恕刪)

2. 代銷說:浮州地區居民優先選位200位,第201後才是第一類資格選?既然已有保障名額又要保障優先選位,這對其他參與抽籤的民眾非常不公平!!。



這一點應該是誤解,昨天看到的新聞說是200 保障名額只是號碼會在4000 號之內,不是1 ~ 200 號
所以不一定優先選擇房型。

另外個人對中簽率有點不明白


優先保留200 名額給原來的浮州居民 ( 合資格的好像有500人)

再由合資格的第一類抽籤。( 全部合資格的好像有25000人) 請問這25000人,都是第一類嗎? 或是這25000 也包含第二類的總合?

試算如下:


如果第一類有2000 第二類有23000
第一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 4000-200 ) / (2000-200) => 100%
第二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 4000-2200) / ( 25000 -2000) = 7.8%

如果第一類有10000 第二類有15000
第一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 4000-200 ) / (10000-200) = 38.8%
第二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0 :(

如果第一類有20000 第二類有5000
第一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 4000-200 ) / (20000-200) = 19.1%
第二類抽中前4000號的機率 = 0 :(

剛去日勝生網站看了一下,應該全部都是第一類才能去登記

五、出售對象
(一)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之優先承購資格證明者:如浮洲地區拆遷戶。
(二)取得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第一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者(即100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或等於新台幣158萬元以下者)。


如果這25000人全是第一類
抽中的機率 = ( 4000-200 ) / (25000-200) = 15.3%



關於簽約繳款,日勝生的規定如下:

1.簽約金:應於選位簽約當日繳交。
(1) 房屋選位完成後,申請人應當場繳交簽約金,每戶新台幣40萬元整。
(2) 申購停車位的申請人,應於簽約時繳交停車位之簽約金,每位新台幣10萬元整。
(3) 申請人應仔細確認選位資料中顯示之「房屋編號」與「總價金額」,再進行繳款。
(4) 完成繳款後,申請人應收取「選位確認單」第二聯並妥善保存。
(5) 未當場繳交房屋簽約金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承購權利。
(6) 簽約金應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如以「即期支票」方式繳交簽約金,支票抬頭應為「臺灣銀行受
託信託財產專戶-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售款」,支票到期日應早於選位簽約日或當日。
2.工程期款:預計101年10月起開始按期繳交。
3.付款方式:以現金或即期支票方式繳交,不接受信用卡刷卡服務。

我並不喜歡帶大筆現金在身上晃,但也沒有支票帳戶,可以使用他人開立的支票嗎? 就規定看來只要
抬頭正確、到期日符合第六條就好,是不是申請人本人的支票似乎沒有關係? 請問有人了解這塊嗎?
又停車位並沒有像住宅一樣限制承購數量,有沒有可能前面序號的人買太多,靠尾巴序號的到時沒車位可購買!!
#1816:
有優先承購的先抽出201戶,沒抽到的再與第一類一起抽.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看似公平正義,卻是一個非常不公不義的問題。
就是有優先承購的先抽出201戶,沒抽到的再與第一類一起抽,這樣就不只是5%。
應該是:「沒抽到的優先承購戶不可以再繼續抽」,這樣才是5%,否則就是假公假義,是公然作弊。

有人能有效反應給營建署,或民代嗎?
還有,先抽出的201戶,序號是排在前面嗎?
如果是這樣,也是極大的不公平。
應該是先抽優先承購的201戶,再抽其他95%(此時未中的優先承購戶不可以再抽)。
將以上5% + 95%混在一起,再抽出序號。
這樣才是公平正義,又可以照顧浮洲當地優先承購戶。

lucars wrote:
別讓這個2百多樓的文章倒了
那就可惜了...

批評別人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恕刪)


200多樓

你看罵人多輕鬆

0924423 wrote:
200多樓你看罵人多...(恕刪)


哎..
立場不同很正常...

但搞得面紅耳亦,就有點傷腦筋...

學學淡定哥..來杯紅茶吧..

老話一句..我開7-11..你開全家..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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