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gbysamz wrote:
有缺點就不簽名驗收....(恕刪)
可能你分的很清楚,比較理性做得到。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受到當時狀況影響,所以我會建議提早主動些。如果本身就很理性、做事比較注重細節,又不太在意對方情緒的人,當然不在此列。
艾 丸耍 wrote:
建商通知要對保了,請...
(不要砲我,我講真的)
你如果有空,晚上走在大同路2段上,你會發現,1P叫價35萬的地段,只有2間賣場、1家麥當勞、1家3媽臭臭鍋、1家麵店、及一家便當店。路旁滿滿的汽車、機車違停,人行道不是給行人走的。
唉..........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