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2

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根據公告: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是否符合其一就算符合資格???

目前單身34歲與母親同住並無自用住宅
二、合宜住宅承購資格之適用對象為一定收入以下之無自有住宅家庭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1.第一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2.第二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超過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且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八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同一家庭僅能承購一戶,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已取得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且承購合宜住宅者,不得再次申請本證明。

第一行
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所以一二三四都必須符合
裡面的細項才是擇一符合~~

但我覺得第三款如果不特別處理的話
應該蠻難符合的

所以很好奇究竟有多少人符合
(還是大家都偷偷來 呵)


b27722001 wrote:
根據公告:
(二)符...(恕刪)

b27722001 wrote:
根據公告:
(二)符...(恕刪)

如果說第三項成立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那你跟你媽媽同戶籍
可是你爸爸有房子那就不符合了
字面上解釋應該是這樣(因為公告總是看不是很懂)

不然只要戶籍跟媽媽住一起就可以買了(一般房子都是在父親身上)
若真的是這樣
那這條文就沒意義了
今天看到新的規定之後


我真的覺得 有點耍人的感覺

跟之前有哪點不一樣

而且直系親屬 不知道奶奶或者爺爺輩一家三口住在一起

這樣算不算不能買

如果算的話 四千戶要賣完也太難了吧


貴的買不起 便宜的條件嚴苛

真不知道政府是給個合宜住宅 還是看的到買不到住宅
alvinyu0713 wrote:
今天看到新的規定之後...(恕刪)


政府這樣也是留給那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先購買

賣不完就會放鬆資格來下一輪抽籤

應該還是很有機會可以讓一般民眾參加抽簽

因為殘酷的是 大多符合第一階資格的人 可能也沒辦法拿出八百萬買三房

頂多從二房下手.....

之後第二輪慎至第三輪 應該會留下許多三房產品
合宜宅不會賣不完

因為條件會愈來愈寬 最後放寬到一般人都能買

現在的年輕人確實很辛苦 祝符合條件有意申購的朋友都能中籤


輕鬆一下

慶祝建國百年10月22日舉辦「悠郵單車日 樂活百分百」活動



中華郵政公司為鼓勵國人從事有益身心之戶外活動、增進親子關係,以實際行動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特配合建國百年,於10月22日在全國23個地點舉辦「悠郵單車日樂活百分百」單車輕鬆騎活動,歡迎闔家共襄盛舉。

板橋場:
報到時間 8時 至9時 30 分 於3個報到點領集戳券)

報到地點 板橋區浮洲橋下 或板橋區華江橋下 或永和區中正橋下

活動開始時間8時
活動結束時間12時
活動流程
08:00~09:30民眾報到(於3個報到點領集戳券)
09:30民眾自由騎乘時間
10:00~10:20秋日音樂饗宴
10:20~10:50長官致詞、摸彩大方送
10:50~11:00單車特技
11:00~11:10青春熱舞秀
11:10~11:30奇幻魔術秀
11:30~12:00摸彩大方送

活動路線
普通級路線(約7.57公里)
起點:華江橋
終點:浮洲橋下
經過:新海大橋
※完成普通級,集滿兩個紀念戳於終點-浮洲橋下(主會場)兌換摸彩券一張及普獎贈品一份(5000份送完為止)。
挑戰級路線(約14.87公里)
起點:中正橋下
終點:浮洲橋下
經過:光復橋→華江橋→新海大橋
※完成挑戰級,集滿三個紀念戳者於終點-浮洲橋下(主會場)、除可獲普獎級獎項外,另加贈自行車鈴鐺一個(500份送完為止)、府城豆花一份(500份送完為止)。

報名辦法 現場報到 (免報名費)
名額限制 ■ 無名額限制(普獎贈品台塑生醫洗潔精5000份送完為止)
摸彩地點 板橋區浮洲橋下
摸彩品 總金額:約30萬元(含普獎贈品),摸彩品共計約130件。
摸彩品內容(概述): 液晶電視、數位相機、mp3隨身聽、7-11禮券、自行車、事事如意琉璃、紀念幣、郵票冊、郵局代售商品及各類生活用品等 。

板橋主場在浮洲橋下








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關於這各條款請問一下
我父母都還在世
我跟我老婆戶籍都在我哥的套房裡的話(房子是我哥的)
這樣還是可以申請嗎?
公文永遠都是這麼複雜...

請問有人了解..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二)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夫妻分戶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附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 關於上面這二點,現在我們夫妻戶籍和媽媽在一起,媽媽有房子。那我們如果在媽媽那邊分戶出來,
如此就可以了嗎? 還是還會看我老婆他們家那邊是不是有房子呢?

公文真的都很難懂耶>"<

~抱最大的希望 盡最大的努力 做最壞的打算~
房子是租的

所以我想我應該有符合條件

這樣就不用一直想是否要趕快結婚了


jayzhong1975 wrote:
如果說第三項成立(三...(恕刪)
符合第一階段資格的人可能拿不出八百萬買房子
於是投資客進場
一個人頭買斷5-10萬
反正也買不起就當人頭吧
投資客開始掃房


亂講的不負責任~~~哈哈

浮洲有投資效益嗎
  • 45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5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