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0122 wrote:內湖的商辦住宅最近...(恕刪) 工商綜合區建案不得改住宅 新店「陽光PARK」被消保官盯上李昭安 2018年03月05日 14:25:00「超值熱銷27到39坪!」「新店最後2字頭,機會不再有!」「狂賣8成惹,hen(很)快就賣完,還不來搶!」位於新店安坑的建案「陽光PARK」,在新北市街頭掛滿廣告招牌,只是這些斗大、吸睛的文案下方,有一排小字寫著:「工商綜合專用區,不可作為住宅使用。」稍微不留意,可能會以為這是販售一般住宅建案的資訊。但其實這是主打「青年創業基地」,標榜可作為辦公室、個人工作室使用的建案「陽光PARK」;宣傳中寫著「每坪定價約28萬元,總價989萬元起,可買27坪含車位,低於區域行情」。消保官喬裝成消費者 確認銷售時說詞除新北市政府緊盯列管的32件「工業住宅」外,這類打著「工商綜合專用區」名號販售的建案,也特別受矚目。據了解,先前有民眾向新北市消保官反映,「陽光PARK」有販售作為自用住宅之嫌。因此曾有消保官喬裝成要看屋的消費者,到現場逐一確認銷售說明過程是否有盡告知義務,以及契約書中是否有載明相關資訊。初步發現未有違規狀況,且因現場都是未隔間、未裝潢的毛胚屋樣態,因此僅列管追蹤,未有進一步動作。「陽光PARK」現場經理表示,該建案採毛胚交屋,不會先隔間、裝潢,銷售過程也會告知有意購買的公司、民眾只能作為會議、一般事務所、辦公金融使用,不能當作住宅。至於後續隔間、裝潢要如何處理,就交由客戶自行決定。一位新北市消保官提醒,類似建案雖會註明「不可作為住宅使用」,但有的建案在銷售過程還是會搬出「賣住宅的話術」打動消費者,例如對家庭客戶說「這邊買菜方便、學區很好、上班方便」等暗示性用詞。由於建商已盡「告知義務」,後續若改裝為住宅,消費者就得自行承擔違規被拆除的風險。毛胚屋價格略低 違規二次施工將開罰依據新北市乙種工業區相關審查要點,若工業區土地要作為一般事務所使用,各設施單元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且不得隔間。消保官表示,這類建案因採毛胚交屋,核發執照時通常沒問題,就怕後續「二次施工」被抓到,廚房、浴室遭拆除,也難再轉手,就容易有消費糾紛。有的建商為保護自己,通常會請消費者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規避相關責任。尤其依據《建築法》第25條、第86條,擅自建造違建,不只建造者會被開罰、使用者也會被罰。消保官表示,這類毛胚屋雖然價格略低,但隱藏許多成本及風險,消費者實在不該抱持僥倖心態,購屋後自行改裝為住宅使用。新北市政府官員則說,這類非乙種工業區的用地,一樣要符合都市設計審議相關規範,例如會被規範廁所要集中,不能一戶一廁所,否則很容易就改為住宅使用;隔間上也會被規範必須採大坪數,不能隔成小間等。建議民眾評估需求及風險後再購買,如果遇消費糾紛,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6220-----------------------------------------------------------之前剛開賣,01就有人去檢舉,而且還大辣辣的說出他去檢舉,這次應該又有人去檢舉,若陽光PARK能合法,那些人一定會跳腳,當然我的立場是希望這些能合法,能增加供給,但投機客房子賣不掉,他們怎麼可能希望就地合法
思考很久決定過來抱怨一下了、順便給對這個案子有興趣的人參考一下。結論。 不要買 建商真的很不ok. 不負責。期待兩年多終於在2017去年九月交屋 十月開始辦公了。小弟車位買在B1 當時發現b1停車場根本沒做。 詢問當時搬交屋的特助。說很快就會好。當時問這樣能交屋嗎。答案當然是連哄帶騙說不可以因為這個原因不交屋 也承諾馬上就會好了。結論就是別相信建商說的話。結果是 今年七月才好 今年2018 七月才好 拖了十個月 還不是真的好喔。 為什麼拖這麼久呢。 特助只會說大家都在裝潢。所以b1沒有做 其實是推託之詞。住在這或在這辦公的人。 都知道其實是建商還在二工做東西。他們把b1當倉庫堆了一堆建材水泥磁磚藥水馬桶等等的東西。不把交屋屋主當人。 因為進料一次全部堆在B1可以省很多錢又方便。建商把他當倉庫。在這辦公讓人有在工地的感覺。真心佩服住在這的其他人怎麼受的了。 終於在一群受不了的屋主下,這個月清潔了 這個工地停車場。重點還清一半只清b2 b3 B1還沒清 因為建商又偷偷堆了一些建材在B1。 可想而知b1的灰塵也會跟之前一樣慢慢帶到各個停車場角落。有興趣看房子的千萬去看B1 你就會想要離開了。再來請去看b2垃圾一定要去看b2垃圾場 每次丟個垃圾。都會昏倒。 臭到爆炸。 建商不願意花錢每天都請人來收。 所以想了個有病的想法。限定開放時間。其他時間鎖起來。結果就是會有人亂丟。 真心佩服車位在旁邊的屋主 會不會發瘋了。還有印象買預售的時候代銷說到時候會有冷凍設備。 說怎麼可能會有新大樓沒有的。 結果不負責的建商還真的。真的沒規劃。輾轉聽到建商也不願意花錢不打算做打算推給未來管委會再說。有考慮的建議看過b1跟b2再考慮吧。 看到改善再說吧。這個建商態度效率在這樣下去。 我想沒多久就可能要上新聞了吧。當時考慮這裡的原因 看上未來雙捷運 有小水溝無限棟距。離台北一橋之隔。家樂福 Costco 生活機能好。 結果現在已經完全忘了當時的好。真的是拜這個建商態度 效率 髒亂的環境。 完全沒有喜悅了。 還有好多想說。最後只想說大家千萬別買 在工地的感覺很差很差。廠商來我都約星巴克。覺得丟臉。建商態度差 不要被騙來買。 請等到真的改善再說吧。 這個效率 大概等捷運通車吧。 真的很多很多問題的 有想問的歡迎私訊我 知而都答的。
你說有永久棟距..你就被代銷騙了..我去看時.代銷告知前面那一片停車場那一塊地也是同一個建商的..只是目前閒置當停車場.以後會有V1 二期或者另一個名稱的建案會蓋..而且百分之一百會蓋..建議您把打當時的廣告留下來..這是可以當有效的證據..以後可以拿來吉建商..或者打他臉用james00912 wrote:思考很久決定過來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