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wlove wrote :Philip-KT wrote:
個人認為投資客不自住而變成包租公包租婆,也無所謂!
畢竟自住戶或房客都是因為喜歡(江南Style)才會在此購屋,租屋.
等管委會成立後多加宣導,請大家共同維護居住品質.
問一問一期 就知道出租房子對社區管理的痛苦
特別是廉價出租給附近的學生 呼朋引伴不說還夜夜高歌方城之戰
反正是租的盡情享受維護看到再說 到時"無所謂"後果為何就知道
當然無法限制屋主不出租 只是三期低總價小坪數這麼多比率又高
出租的情形多的話 未雨綢繆管委會到時真的要大傷腦筋了...(恕刪)
知道也沒有用吧?能怎麽管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