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assa wrote:建議有意購買者 停 ...(恕刪) 那個特二號道路和頂埔延伸線都是已經如火如荼興建中~不用朱當選也會蓋好啦~至於那個萬大延伸線應該是要看政府有沒有經費~所以他是撿前面的便宜啦~
大夥花了那麼多錢就是要有好的生活品質.社區外觀很重要沒錯.可是也需要有良好的居住環境.或許大夥可以把球丟給建商.小弟本也想入主獨棟透天.也是因為建商說建物外觀不得改變而退場.獨棟的1樓後門完全沒安全性.就只有一扇玻璃窗.及玻璃門.不得加裝鐵窗及鐵門.那我花了3千多萬買個整天擔心宵小什麼時候要翻牆而入的房子幹嘛呢.建商當時因該就要考慮到各棟各住戶的心聲
你錯了為了維戶社區所有權益及安全,本社區就是已經有人將用鐵窗安裝於室內(心存敬意)不只是台灣,像我在大陸時,我們租住的社區,也在設計之初就將鐵製安全護欄設于室內別墅區賣不出去的原因,不單是保全問題(一樓後面比較隱密,單裝鐵窗我想還是不夠),應該還有價格問題3000萬,我想我會買其它地方吧
懂大廈公寓法的朋友來評判一下吧一般買家會以為只是一般社區管理規範,很容易輕忽這些巧妙安排,內容如下︰第十條: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一)為充裕共用部分在管理上必要之經費, 區分所有權人應依管理委員會之決議而繳交下列款項:管理費:暫定大樓每坪以新台幣六十元整、透天每坪以新台幣四十元整, 每部平面式停車位每月肆佰園整,機械式停車位每個月六百元整(內含半責保養費), 機車位每位每月壹佰園整計算預收四個月,空戶(為屋內無人居住、為裝潢、無傢俱及電器等生活之必需品)的管理費以六折計算。動輒管理費不僅短收上百萬元----------不可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