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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住戶自救會

哈~住樹林的也來砲美河市!
買不起就買不起還扯到出入複雜!
真好笑!!

troychang01 wrote:
只能說美河市住戶無辜,地主被政府搶了,都算受害者


政府哪算受害者
官商勾結,最後全民買單
我住美河市,我不是第一手屋主,所以也是買在高價位。但只要在我們三樓人行步道散步或運動的人,都會喜歡這裡的環境,也因為這樣而買了它。
這樣....美河市算違建嗎??

應該算是大型的違法興建吧!!!

也可以拆嗎?
kiwisfashion Xuan wrote:
後來說要合建,但先前徵收的錢要先退回,結果被地主拒絕。


我覺得這才是問題點

前面有大大提到十四張的合建
如果美河市原地主把徵收的錢先退回,再走合建的方式
這樣就與十四張的合建相同,也就沒有公平性的問題

原地主拒絕退錢合建,房子蓋好後再來抗議
不合理吧
dansoul wrote:
我覺得這才是問題點前...(恕刪)


樓上真得說到重點中的重點了!
第一次在01回文 會被刪的...

也沒謾罵也沒瞎扯

說的中肯點 也被刪

笑我住樹林買不起美河市

正經地回答了 卻被刪

雖然實話傷人

但也不是我害美河市變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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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內容指出

就「美河市」乙案,監察院糾正文則指出,
依照原細部計畫,該地區可容納計畫人口僅 700
人,建蔽率及容積率分別不得超過 60% 及 187%,
約只能蓋出五層樓左右的住宅。然而台北縣政府
卻同意「美河市」全案的建蔽率,可以不計入高
達一萬二千餘平方公尺捷運機廠人工地盤的面
積,卻又給予高達七萬餘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
捷運聯合開發容積獎勵,使得建商可以蓋成 16 棟
樓高達 120 公尺的高層建築,戶數高達 2417 戶。
然而,由於總基地面積八成以上均作為捷運設施
使用,因此根本無法依法留設四成的法定空地,
而遽增的人口戶,又無公園、國小等公共設施的
規劃,嚴重破壞都市均衡發展與居民生活環境,
溢出細部計畫實質計畫之規劃目標。
---------------------------------------
2417戶又有套房 我說出入複雜 有錯嗎?

我在樹林的社區大約400戶 而且沒套房

一定要我寫這麼明白嗎?

這些大家都知道 也不用怕盤子看了不接刀

會接刀的就會去接

刪我回文 美河市也不會更好賣啦


dunk0619 wrote:
第一次在01回文 會被刪的...
也沒謾罵也沒瞎扯
說的中肯點 也被刪
笑我住樹林買不起美河市
正經地回答了 卻被刪
雖然實話傷人
但也不是我害美河市變這樣啊...


美河市變的怎樣?

出入複雜?

我從兩年前借屋裝潢就入住,到現在也還活得好好的阿 =.=
每個人有買屋的考量

我說的是我認為

您高興就住美河市

我高興住樹林

買美河市也沒多了不起

房貸背重一點罷了

我這小魯蛇啊 起碼還是買了一間房

而且不是被投資客敲一筆的房

買在樹林一坪低於20萬 我很得意

我還有其他錢做別的事

買在美河市一坪算40萬 多花兩倍的錢

但是後續問題一堆 我何必呢?

事實勝於雄辯

美河市就是有問題等著要被處理

產權還是有問題 我慶幸當初沒買 有錯嗎?

炮什麼炮 實話實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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