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南下幾天沒有網路可用,這兩天又忙公務沒上來留言,多了好多議題!
歡迎miffy66先!


以下提出我個人對最近討論的意見:
關於緊急插座的問題,由於契約沒明寫,看樣子是不能硬著要求建商;但前期建案有,現在沒有,當然失望。週四我和主任約客變,我會問問現在變更的可能性;有這緊急插座還真的是不錯!
Salichen,看到你的牆面砌法了,酷!把光線給帶進客廳了。我的廚房牆面也會留一個洞,這樣老婆大人就可以看到客廳的狀況了~ 而「一肚子火」的問題,呵呵,我先前也是如此,或許太忙、或許專業還不夠、或許代銷+建商+營造商之間有些溝通上的問題,但我總認為,這些都是「你們」的問題,何況後續還有好幾期建案要推,這個管道盡早建立對大家都是好的。不過有一個說法我比較無言,就是先前他們的合作都是賣成屋,沒有客變問題,所以換個角度,先前來得及客變的當作賺到,有點不愉快、過去就過去了~
A棟3F在裝潢我竟沒發現,我想,買A棟的少吧,版上出現的都是A3和A4住戶,且A4都是退縮約35坪,或許其他因為大坪數+採光面擔憂,應該比較難推吧?有裝潢有時也有其吸引力。
ayi0226您說的「主任會把漏掉的客變給補上去」,就我認知,有些修改用「機關槍」打掉再改就好,只是多了工,價格應該也會有所不同囉~但如果是貼了磁磚等再改,工程更浩大了.....
至於還討論到大樓管理的問題,雖說以後管委會討論才算數,但是我也先講講我的意見。我贊成汽車位可停機車,但是如此有些人的車不一定好進出,不是每個有停車位的人都可受益,且管理費計算問題?對沒買汽車位的公平考量。而梯廳部分,老婆大人家,梯廳比上郡小、也放了鞋櫃,但有所管制,並不會太亂,小小鞋櫃在回家時準備拿鑰匙等放個東西也很方便,有些人家會放個小盆栽,經過都覺得新鮮;但確實輕易開放就亂了,所以我會建議相同規格的鞋櫃,或至少在在一定尺寸內。不過,話說回來,上郡要放鞋櫃,好像只有A3、B3好放,其他的門都很靠近,一放,滿了~
HJL問的垃圾問題,我問了業務,你看一下一樓平面圖的右下角,有五個方形的圖案,就是垃圾區了!我想在討論內部管理問題外,應該先注意公設部分,比如垃圾集中點,沒有雨遮耶!下雨天到垃圾可就痛苦了!是否應該在這方面提醒首任管委會,請建商回饋一定的設施。比如很多大樓頂樓有曬棉被場或其他設施,但是這又關係到頂樓住戶漏水與安寧上的擔心......
Frank Lin
在睡夢中被地震搖醒,眼前閃過一個畫面,現在身處上郡裡面,強震造成了停電,
停電過後,和老婆在清理冰箱裡壞掉的食物,而此時馥境、臻境的人,卻準備去休息了,
這時又想起緊急插座的問題,還是要跟建商反應一下為何没裝,
就算不能裝,至少建商也應把ATS廻路,拉到每一戶配電箱的位置,
等管委會成立後,住戶還可以討論要不要統一裝設,
現在不拉這個廻路,等蓋好了再做,可能是大工程一件
小C666 wrote:
花蓮外海6.3強震 ...(恕刪)
關於緊急插座的部份
平常雖然用不到
但當然有裝會比沒裝好
我也贊成現階段上郡施工還沒完成
趁在還有機會可以做修改~趕緊做一做
只是拿臻境和復境做比較~業務給的回應
也只說上郡也多了電動曬衣架~臻境和復境也沒有..
如何做比較....
當然我也很不能認同和接受這個答案
只是畢竟合約沒有註明~建商不願意作
我也真不知道用甚麼立場去要求

secc2015大說星期四要去跟主任談做緊急插座的可能
要是能作當然最好~
希望能聽到s大帶回來的好消息
另外s大說的拉圾場遮雨棚的問題~建商如果願意做回饋~
當然也最好~
只不過關於這點~如果要透過業務反映給建商
這管道會不會有問題???不然該跟脽反應比較好??

要不然只好等將來管委會成立後
有足夠的經費後~只好花大家的摳摳~再來安裝了
鞋櫃傘架部分可能是家裡從小就教育鞋子要在外面脫 放在鞋櫃後再入室
更不允須將溼答答的雨具帶入室內 所以才會有這構想
當然前提是有好的配套措施 小弟也不希望鄰居是剛剛前幾位提到的那些狀況...
對了 若由管委會統一訂製呢? 那是不是可取得兩全呢?
當然也是尊重配合管委會的決議啦~
至於停機車位子 其實也是重要的課題 家裡小倆口兩台機車
找停車位是一個考量 若下雨天 是不是要淋著雨穿脫雨衣安全帽 真的影響粉大的...
若不能在汽車停車位停機車 那是不是可以在地下室多餘空間多畫幾個機車格 也是可以討論
當然也是尊重配合管委會的決議啦~
至於紅色插頭... 大大取的例子真是切中要害...
小弟可不想在停電時損失冰箱裡滿滿的食物哩~~ 呵呵 所以S大週四就萬事拜託了 呵呵~
您可事代表著上郡近20戶的心聲呢~
Salichen wrote:
買上郡之前,我也四處看了10多戶交屋1,2年的新成屋.
那時只要一出電梯,看到樓梯間有鞋櫃.或是鞋子.雜物亂丟的情形,我馬上就跟仲介說:不用看了!
對我來說,買房子除了屋子本身條件的考慮外,鄰居的品質(對環境維護的共識)真的很重要!
今天"有條件的開放一些", 誰知哪天這些條件會被自由解釋成怎麼樣?
與其這樣,不如早早規定及限制,省的以後問題多或是爭議多!
我也是買小坪數的,在規劃室內收納時我已經把鞋櫃定為"首要之櫃"裡!
(一個可以收納40雙鞋,蜈蚣症候群專用的大容量鞋櫃)
以上是小女子的一點拙見.
keter0207 wrote:
@@" 其實小弟拋出的該是大家一定會面對的問題
鞋櫃傘架部分可能是家裡從小就教育鞋子要在外面脫 放在鞋櫃後再入室
更不允須將溼答答的雨具帶入室內 所以才會有這構想
當然前提是有好的配套措施 小弟也不希望鄰居是剛剛前幾位提到的那些狀況...
對了 若由管委會統一訂製呢? 那是不是可取得兩全呢?
當然也是尊重配合管委會的決議啦~...(恕刪)
關於鞋櫃小弟提出一點自己小小看法
基本上小弟也是比較贊同有條件開放~
就像K大說的一樣~這可能是教育.習慣的關係
另外一般人的家裡頭~很少有人會做鞋聽
下雨天鞋子.雨傘濕搭搭~帶進家裡確實很不方便
所以到哪裡都會有很多人才會把鞋櫃擺在外頭
但是這開放的條件會不會被濫用或無線上綱的解釋
補充一點~不管開放與否
就又得看各戶的自制力和
管委會夠不夠有約束力
(一個社區的居住品質.管委會的執行力和約束力其實佔很重要的位置)
不然最後就像calvinshiu大說的
臻境那邊已經有住戶連香爐都給擺外頭..
你擺我也擺~說不定最後弄得亂七八糟
管委會形同虛設~一點約束力也沒有....
另外交屋後~到管委會成立~到開住戶大會~是不是應該也會有空窗期??
目前這邊也只有20戶有上網來01的鄰居
雖然也不算少
大家可以先討論將來可能會碰到的議題
但還是得等其他120戶上郡的鄰居到時候開住戶大會
也才能做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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